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被罚764.836万元,涉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等

金观察 |  2026-04-16 16:03:36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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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对其警告,并处以764.836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财政性存款属于中央银行信贷资金,必须全额划缴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无权占用。在政府部门将财政存款或者资金存入银行后,银行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将这些资金全额划转给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或用途,便形成对该部分财政存款的“占压”。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金融机构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多家银行因涉“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此项违法行为领罚,被罚的银行机构包含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甚至农信社等,且其中不乏千万级别罚单。据企业预警通数据,2026年以来,以披露日期计,已有54张开向银行的罚单中涉及“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这类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文鸿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