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不能继承老屋?姐妹俩等来公正!荣成检察依法纠正虚假诉讼守护公平正义
山东法制报 | 2026-04-16 19:15:29
在荣成市伟德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一处老屋静静伫立,曾是屈某与林某业夫妇养育9个子女——7个儿子、2个女儿的见证。然而谁曾想到,这本该维系血脉亲情的家宅,却在多年以后掀起波澜,最终需要法律来重新校准倾斜的天平。这一切,要从一纸“不完整”的证明和一场“缺席”的诉讼说起。
老屋“易主”,外嫁姐妹多年不知情
2017年6月,屈某夫妇的儿子林某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父母遗留的这处房产,被告仅为其他几位兄弟。庭审中,林某顺提交了一份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这份关键证明上,只列明了屈某夫妇7个儿子的姓名,对2个女儿只字未提。基于此证明,林某顺与到庭的几位兄弟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他一人继承全部房产,并顺利登记在自己名下。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屈某夫妇的2个女儿林某兰和林某芝当时不仅健在,而且对这场事关父母遗产的诉讼一无所知。她们因早年出嫁至外村,在父母离世后,与老屋的关系逐渐疏远。直至2025年初,71岁的林某芝才得知,老屋早已悄然“易主”多年,她与88岁的姐姐林某兰作为合法继承人,竟被完全排除在继承程序之外。面对亲情的疏离与权利的侵害,茫然无措的林某芝最终选择走进荣成市检察院寻求帮助。
检察亮剑,深挖细查揭穿谎言
在初步审查过程中,林某芝提交的材料中关于“姐妹二人毫不知情”等描述,触动了承办检察官的职业敏感。如果林某顺在诉讼中故意隐瞒其他合法继承人,那么这起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背后,极有可能存在虚假诉讼嫌疑。
调取原审卷宗后,承办检察官注意到那份《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中写明“屈某与林某业共育有七子”,这与林某芝所述“九兄妹”的事实存在明显出入。
为查明真相,承办检察官随即驱车前往老屋所在地村委会,找到了当年经手开具该证明的工作人员。面对检察官的询问,该名工作人员道出了实情:“当时林某顺来找我开证明,很肯定地说他两个姐姐都已经不在了,不必写入证明。我想着村里老规矩房子也都是儿子的,就没多想,按他说的给开了……”一句“不在了”,加上根深蒂固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旧观念,让这份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偏离了事实轨道。
林某顺手持这份虚假证明,将本应由九兄妹共同继承的房产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仅剥夺了林某兰、林某芝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更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审判秩序,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监督落地,多年错案终获纠正
承办检察官指出:“林某顺在诉讼中故意隐瞒其他继承人健在的事实,并提供虚假证明,违背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基本原则,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中折射出部分地区仍存在‘儿承家业’的旧俗观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完全相悖。”
2025年5月20日,荣成市检察院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高度重视,经复查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监督意见。2025年12月19日,法院作出再审民事裁定:撤销原审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林某顺的起诉。
这意味着基于虚假证明获取的法律文书自始无效,该处房产的继承状态恢复到原始状态。林某兰、林某芝的合法继承权从法律上得到确认,她们有权与其他合法继承人一起重新主张对父母遗产的份额。
随着法槌落下,这起跨越多年、交织着亲情与旧俗的案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终于回到正确轨道,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等来了迟到的公正。

(通讯员 李成文 刘一含)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