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这项手续擅自施工,南昌大湾生态建设集团被罚20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16 16:26:0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3月25日,南昌大湾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昌大湾生态建设集团”)因"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南昌市交通运输局,数据来源为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决定书文号:洪交罚﹝2026﹞01120002号。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南昌大湾生态建设集团的违法事实是:

2026年1月7日10时48分在湾里管理局红湾至竹林果业农村道路改建工程,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湾里管理局红湾至竹林果业农村道路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南昌大湾生态建设集团,项目工程于2023年10月1日开工建设,2024年3月完工,但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17日办理该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造成质量事故。

当事人已办理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无改正条件。项目建安费1986.7005万元,项目已经开工8个月,其间,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

处罚机关表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第十章序号490、一般违法程度(施工超过一个月、未造成质量事故、建安费超1000万元),对昌大湾生态建设集团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南昌大湾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989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汪锦,由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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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