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青岛多家快递企业受罚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马正拓 2026-04-16 18:14:58原创
近日,青岛市邮政管理局公布多个处罚决定,青岛豪路顺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启翔速运有限公司、青岛易通鑫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灵海路分公司、青岛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分别被行政处罚1万元,涉及申通、圆通、极兔、京东等快递品牌;青岛龙盛捷运快递有限公司、青岛盛彤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分别被行政处罚2万元,涉及圆通、申通等快递品牌。

青岛市邮政管理局公布的处罚决定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青岛豪路顺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启翔速运有限公司、青岛易通鑫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灵海路分公司、青岛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除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外,还责令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青岛龙盛捷运快递有限公司、青岛盛彤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除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外,还责令其消除事故隐患。
(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
责任编辑:李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