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行为的提醒函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4-16 18:24:32原创
全市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及相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秩序,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日照市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现就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行为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价格主体责任。 瓶装液化石油气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价格。各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全面规范收费行为。 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真实、清晰、全面、醒目公示瓶装液化气销售价格、充装规格、配送费等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明确计价方式、服务范围和适用条件。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更新公示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严守合法经营底线。 严禁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借机涨价;不得与其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达成价格同盟,损害消费者利益;严禁价格欺诈,不得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不得在供气、配送、入户安检等环节强制用户接受未事先明示的收费项目。 四、强化送气环节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经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送气工的安全培训和价格合规培训,强化责任落实。对送气工违规收费行为,企业应当及时处理、主动退费。因送气工违规收费引发的价格违法责任,由所属经营企业依法承担。 五、严格规范计量行为,恪守诚信经营准则。 各相关充装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主体责任,使用经强制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称重计量器具,严禁篡改计量数据、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落实气瓶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充装环节安全。 各充装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气瓶安全主体责任,核心要求包括:严格执行“一瓶一码、扫码限充”,并做好充装前后检查记录;严禁违规充装各类不安全气瓶,包括非自有、未登记、应报废、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非法改装、标志不清或存在损伤腐蚀的气瓶;必须及时准确向“山东省特种设备充装管理系统”上传充装数据,实现信息可追溯。 七、全面开展自查,强化执法监管。 自本提醒函发布之日起,请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应进一步加强行为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对照上述提醒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规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通报给新闻媒体;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快速受理、核查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安全。 投诉电话:0633-8816085 工作邮箱:rzsgsjxxb@rz.shandong.cn 国家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受理。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
责任编辑:吕海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