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出台新规,明确市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这样管
大众新闻 王浩奇 2026-04-16 21:11:22原创
记者从济宁市财政局官方网站获悉,近日,济宁市财政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正式印发《济宁市市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聚焦市属公立医院资产“体量大、类型多、专业属性强”等特点,构建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办法》共九章六十条,严格依据上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参照省级文件要求,结合济宁公立医院管理实际制定,全面覆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全流程,破解资产流程不规范、闲置资产盘活难等痛点问题,全力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行。
为确保《办法》落地见效,明确三大核心举措:
一是压实三级管理责任,筑牢管理根基。构建“市财政局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医院主体负责”的三级管理体制,落细医院“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工作,配齐配强专职专业管理人员,让每一项资产都有专人管、有专人抓。
二是规范全流程管理,提升使用效能。围绕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四大环节,明确具体要求:
规范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和预算管理,大型医用设备、公务用车等实行专项审批,杜绝超标准、超编制配置,杜绝浪费。
规范资产使用:以自用为主,闲置资产纳入公物仓调剂共享,提高资产利用率;出租、对外投资等需履行集体决策和审批程序,遵循公开竞争原则,严控无偿使用和转租转借。
规范资产处置:明确不同类别、不同金额资产的处置审批权限,转让需以公开竞争方式进行,处置后及时办理账务处理和产权变动,做到账实相符。
规范收益管理: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足额上缴国库,严格实行“票款分离”制度,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是强化基础保障与监督,凸显行业特色。一方面,做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推动资产管理信息化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衔接,实现资产动态监管;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纳入医院绩效考核,强化内部监督与多部门协同监管,健全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结合公立医院行业特点,重点强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医疗数据资产安全与开发利用,加强院名院誉等无形资产保护,统筹应急处置与日常管理,让资产管理更贴合医疗行业需求。
下一步,济宁市财政局将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职能,联合市卫健委加大《办法》培训和政策解读力度,强化监督考核与绩效评价,切实提升制度执行效果,持续规范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让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民生、支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
(大众新闻记者 王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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