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银行被罚超30万元,因个税违规
金观察 | 2026-04-17 11:36:50 原创

近日,信用中国官网公示的处罚信息显示,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税三稽罚﹝2026﹞25号),被处以30.64万元罚款。
上述处罚信息显示,湖南三湘银行的违法事实为购买礼品无偿赠送给客户,未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看,2020年2月至2025年4月期间,该行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合计111.10万元。其中,2020年2月至2022年1月期间,湖南三湘银行购买礼品无偿赠送给客户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合计49.83万元,因该行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完成补扣及解缴入库,未造成税款流失,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不予处罚。
而针对2022年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因同样事由发生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61.28万元,该行同样已完成补扣解缴,未造成税款流失,按照相关规定被处以补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30.64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湖南三湘银行近年来多次因为违法违规被监管处罚通报,仅2024年就两次因违法违规合计被罚100万元。
2024年3月,因车贷业务违规,三湘银行被罚60万元;2024年4月,因数据管理问题,该行被罚40万元。
2023年8月,湖南三湘银行因12项违法违规被警告并处213.4万元罚款。其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虚报、瞒报金融统计数据;未按规定备案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备案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建立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办理货币收付、清分业务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专业能力;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存在漏报、错报投诉数据的情况;收到人民银行转交的投诉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投诉人并向人民银行反馈处理情况;未按要求使用格式合同文本。
湖南三湘银行官网显示,该行是中部地区首家开业的民营银行,由三一集团联合同发集团、汉森制药等9家湖南省内知名民营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于2016年12月26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金30亿元,注册地湖南长沙。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