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经营行为的提醒函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4-17 14:11:06原创

全市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公平公正、科学准确、规范有序”的检验检测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向全市各检验检测机构发出规范经营提醒函。

一、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一)确保资质合法有效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资质认定,严禁无资质擅自开展检验检测业务;不得超出资质认定核准的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杜绝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保障数据真实可靠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作业流程,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真实、准确。严禁篡改原始记录、伪造检测数据或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三)规范检测操作流程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把控样品采集、标识、流转、存储、检测等各环节操作规范,确保检验检测过程科学、严谨、规范,检测报告完整、可信、可追溯。

二、恪守行业自律准则

(一)坚守独立公正。不得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利益关联,不得与利益相关方相互串通,严禁与委托方串通出具虚假不实报告严格保护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维护公平竞争。不得以商业贿赂、虚假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检验检测业务。不得网售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检测项目、服务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故意隐瞒可能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信息。

三、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一)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

(二)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对检验检测场所、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消防系统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严格作业现场管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许可制度,对涉及危险作业、特种设备操作、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环节,落实安全防护等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四、依法落实主体责任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围绕主体责任、检测行为、设备管理、报告质量,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实检测、虚假报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主动配合相关业务部门依法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能力验证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拒绝、阻碍检查。

各检验检测机构要按《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加强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活动,健全行业诚信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将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符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将取消其检验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同步移交公安机关。

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

电话:0633-8179096

邮箱:rzszjjzlk@rz.shandong.cn

日照市公安局

电话:0633-7998121

邮箱:gajcheguansuo@rz.shandong.cn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633-2216383、0633-7960597

邮箱:rzhjjkzxjdc@rz.shandong.cn

rzhbjck@rz.shangdong.cn

日照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633-8779156

邮箱:rzjt@rz.shandong.cn

日照市行政审批局

电话:0633-8717086

邮箱:rzsspjsczrk@rz.shandong.cn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日照市交通运输局

日照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吕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