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两起茶叶经营违法案件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4-17 14:16:02原创
案件一:莒县某春茶叶加工场无健康证明、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及销售记录案2026 年 4 月 15 日,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莒县某春茶叶加工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茶叶加工场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材料,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案件二:莒县某望商贸行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6 年 4 月 13 日,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莒县某望商贸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微信聊天购进记录显示从某茶叶店购进三斤绿茶,但未能提供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吕海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