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办案手记 | 一场跨越两年的正义攻坚
地方法治 | 2026-04-18 23:20:14
民生无小事,微案映初心。为扎实落实济南市检察院“夯基蓄能年”工作部署,近日,莱芜区检察院在线推出“检察官办案手记”专栏。今天,一起翻开来自第一检察部刘金国的手记,走进他的办案日常。
手记:
一场跨越两年的正义攻坚

一个从事过部队情报工作、担任过证件厂厂长、下海经商又颇具诉讼经验的被告人,被指控虚假诉讼、诈骗犯罪时,庭审会是怎样的场景:被告人全程自我辩护、拒绝法律援助;与被害人当庭对质、声色俱厉;与公诉人唇枪舌剑、正面交锋;甚至庭上叫嚣威胁、藐视法庭......案件历经庭前会议、三次庭审,从一审以虚假诉讼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到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发回重审至二审维持,历时两年法槌落定,终以虚假诉讼、诈骗数罪并罚,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主刑)。长年备受诉累的女被害人来电激动的说,“终于等来了这份正义的判决”。
卷宗如山 困局待破
接手案件之初,书记员推来一车3箱25本各类卷宗,一场“硬仗”悄然开始:犯罪嫌疑人钱某在得知被举报时,匆忙从法院撤回了部分民事证据原件,致使刑事立案后认定伪造证据的关键书证难以重新鉴定;作出的部分有罪供述又以被刑讯逼供全盘否认。而民事证据上签名、捺印的真伪,既是近20件民事诉讼定案的依据,更成为这场刑事诉辩的焦点。
多维取证 察微析疑
为查明事实,结合案情制定“正向证实”和“反向证伪”的审查、指控策略。以被害人陈述为直接证据,通过补充调取大量间接证据,辅助判断陈述的真实性与可信度;从钱某异常诉讼行为中梳理出惯用的“诉讼套路”,以此为突破口甄别民事证据真伪;同时,从钱某住处搜查扣押的有他人签名、捺印的空白纸张入手,提出运用常识经验“将胶印指纹与民事证据上的指纹重影比对”的思路。
溯源核查 锁定真相
针对钱某提出被刑讯逼供的辩解,启动非法证据调查程序,询问侦查员、梳理笔录、传唤证上的时间、调取讯问录像等,确认不存在辩称的“变相传唤、疲劳审讯”等情形,解决了有罪供述合法性问题。为进一步核实供述的真实性,梳理了“供证顺序”,对证据深挖解读,发现从立案到搜查前,钱某被多次讯问中均否认伪造证据,自公安机关搜查、扣押到伪造的尚未使用的证据后,钱某供认了部分事实,供述与被害人陈述能够印证,同时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隐蔽情节,公安机关据此找到帮助胶印指纹的孙某,补强了供述的真实性。钱某供认后在空白纸上默写出部分被害人的签名,从外观、结构、笔顺上比对基本一致,足以表明其曾长期模仿他人签名。以上“先供后证”的特殊顺序,进一步确信有罪供述真实、翻供虚假。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抗诉意见,发回重审并维持了数罪并罚后的判决;抗诉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释法说理文书。
坚守公正 亮剑护权
虚假诉讼真伪难辨、隐蔽性强,在没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民事判决的情况下,当事人维权难、刑事取证难,而这类案件不仅侵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破坏了司法公正,无论困难多大,我们都要迎难而上,从纵横交织的证据中寻找突破口,从纷繁复杂的事实中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勇于向虚假诉讼“亮剑”。
(莱芜检察)
责任编辑:张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