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点睛·16市 | 2026-04-17 23:21:11 原创
薄克国来源: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4月17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青岛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清春,青岛市医保局二级巡视员郑娟,青岛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建军,青岛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俊,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意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省最新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关实施意见,结合青岛市实际,青岛市医保局会同青岛市财政、人社和民政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发布如下:
相关背景
近年来,青岛市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据统计,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53.2万人,占比达24.3%,其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约7万人。人口“老龄化”叠加家庭“少子化”形势严峻,一个家庭如果有一位老人重度失能,就会面临照护负担和经济负担双重压力。长期护理保险就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比如清洁照护、饮食照护、压疮护理等服务,并对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予以报销,减轻家庭和社会照护负担。因此,这项制度直接关系失能失智群体生活尊严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关乎千家万户切身福祉的民生工程。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作出顶层设计,标志着长期护理保险已从局部试点迈入全国推开、全面建制的新阶段。山东省人民政府也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国家、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总的方向是规范统一,要求坚持5个原则:
覆盖全民。所有职工和居民均参加长期护理保险,通过人人参保、社会共济的方式,让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能够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
统筹城乡。同一个统筹地区之内不区分城乡,参保人无论是来自农村还是来自城市,都从同一个资金池里报销费用、享受待遇;
公平统一。不同的统筹区间,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基本一致,促进统筹地区之间缴费责任和保障水平相对均衡;
安全规范。要注重制度运行管理,注重服务行为质量提升,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可持续。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水平,确保制度可落地、基金可持续,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青岛市作为先行试点城市,被国家确定为转型示范城市,将用3年左右时间推进制度平稳过渡,以更好适应老龄化发展新形势、满足群众照护服务新期盼。青岛市《实施意见》研究制定的总体思路是,通过系统规范和整体优化,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保障更全面、服务更可靠、基金更安全、制度更长远。
一是对标国家顶层设计,进行整体优化完善,确保制度建设方向一致、步调协同;
二是保障制度平稳过渡,分步有序推进政策调整,落实各方筹资责任,稳妥推动制度转型;
三是坚守民生保障底线,紧贴群众实际需求,巩固现有保障待遇,推进保障水平稳中有升;
四是突出先行示范,聚焦优化经办管理和规范服务供给等,全面提升制度运行质效,确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主要内容

确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制度,确保职工居民全覆盖
按照“统筹城乡、独立运行、优质高效”原则,持续巩固完善制度框架,推进制度优化、权责清晰。
明确参保范围。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同步参加职工或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力求应保尽保、全面覆盖。
明确统筹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基金统一建账,资金统筹使用,有效提升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明确实施路径。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运行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确保缴费责任与保障水平相对均衡,逐步优化调整有关政策。
建立责任共担的筹资机制,实现资金来源可持续
立足制度长远稳健运行,结合青岛市试点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独立筹资机制,进一步完善职工、居民等分类筹资政策,同步健全单位、个人、政府多方分担机制,推动形成“来源稳定、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可持续筹资格局。
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继续实行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费率由目前的0.5%下调至0.3%,用人单位和个人同比例分担,各0.15%。其中,单位部分通过调整职工基本医保费率结构方式实现,不额外增加用人单位负担;个人部分仍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按月代扣,个人缴费比例由目前的0.2%下调至0.15%。
退休人员作为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的最主要群体,缴费费率与在职职工个人费率一致,为0.15%,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原用人单位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按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
未就业城乡居民费率按照0.15%起步,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方式筹集,分担比例为1:1,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年度与居民基本医保同步参保、同步缴费。其中,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青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视同参加我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不单独筹资缴费;大学生等特殊群体具体缴费政策等,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执行。
另外,为确保困难群众全员参保、不落一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按照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类型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同群体缴费进行分类设定,既是贯彻国家和省政策要求,也是通过科学均衡筹资责任,切实提升政策公平性与可持续性的体现,最终目的是保障全体参保人及时获得稳定可靠的长期照护保障。
完善公平适度的保障待遇,统一保障服务内容
对照国家和省长期护理保险“保基本、保重度”的定位要求,进一步明晰保障边界、突出保障重点。现阶段,明确将重度失能和重度失智人员作为我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对象,经评估达到失能三、四、五级和重度失智的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今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制度完善,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稳步提升制度保障能力。
坚持待遇保障与筹资水平相适应,与基金运行可持续相统一。职工、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仍不设起付线,参保职工报销比例保持在90%。自2027年起,参保居民不再区分档次,报销比例统一调整至80%,巩固现行待遇水平的同时,适当进行了提高。全面落实国家统一的《长护服务项目目录》,包括协助进食、沐浴、口腔清洁等20项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照护类项目,以及吸痰、换药、气管切开护理等16项基础性的医疗护理类项目;同时,做好基金收支测算,适时适度提高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支付标准,进一步减轻失能人员个人及家庭经济负担。
坚持立足实际,持续优化服务供给。目前,我市已培育了覆盖城乡的照护服务资源,形成了“居家护理为主体、机构护理为支撑”的基本服务模式。下一步,将积极探索社区护理服务模式,满足多样化服务需求。同时,持续完善定点长护服务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统筹优化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布局结构,健全准入、退出与动态管理机制,积极引导优质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向农村等偏远地区拓展延伸;探索将优质的医疗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管理试点,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供给体系。
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推动服务管理更高效
为推动经办服务提质增效,我市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较早建立了包含10个子标准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此次制度转型,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结合国家经办管理最新工作要求,对长期照护服务管理和标准体系进行再规范、再完善。
一是执行国家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和管理办法。规范“申请、评估、公示、复核”等全流程,统一评估尺度,严明评估纪律,抓实过程监督,健全评估人员规范化培训,确保评估认定客观公正、精准高效。
二是细化完善经办服务规程,健全“护理服务建议、护理服务计划制订、照护过程管理、服务质量评价”等全要素,明确“结算管理、费用审核、费用拨付和审核核查”等全链条,优化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等措施,让经办服务更透明、更高效。
三是加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管理。对长护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持续完善服务协议,严把准入关口,规范服务机构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考核和退出机制,促进机构依规运营、诚信服务。
四是大力开展长期照护师培养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探索建立与技能水平相挂钩的差异化支付政策,推动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持续提升长期照护师职业价值,全面推进护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不断壮大专业人才队伍。
五是做好长期护理服务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质效;完善智能监管信息平台,通过GPS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应用,推进服务全过程留痕,服务内容和时长可追溯;加强部门协同,严厉打击虚假评估、虚假服务、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金安全,筑牢基金安全屏障。
推进安排
《实施意见》出台后,青岛市医保局将与各有关部门持续强化工作协同,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分阶段调整有关政策事项,并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改造和政策宣传解读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政策落地平稳顺畅,制度转型稳妥有序。
长期护理保险是筑牢民生保障的重要防线,也是守护群众幸福的暖心工程。制度的不断完善将取得多方共赢的整体效应。从受益群体看,全市7万余名重度失能失智人员将得到更人性化、更高质量的照护服务;从经营主体看,政策引导将促进长护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创业就业岗位;从社会稳定角度看,通过将碎片化的照护服务资源进行深度整合,将促进我市医养健康产业的重大变革,助力“中国康湾”建设,带动经济增长,促进社会稳定。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每一位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都是在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积攒一份未来的安心与保障;每一份理解与支持,都是在为千万失能家庭托起一份尊严与希望。青岛市医保局将以此次制度完善为新起点,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质效。在此,也真诚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长期护理保险事业发展,携手把这项民生实事办精、办实、办好,不断增强失能失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每一位参保群众的晚年生活都更有保障、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薄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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