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头庭前皆“枫”景
地方法治 | 2026-04-18 23:19:43
调解室内,老王在协议上郑重签下名字,搁下笔长舒一口气,这场拉锯六年的积怨终于在情理与法理的平衡中冰释消融。
前不久,龙口市人民法院行政庭依托“法润芝阳”多元解纷机制,从地头“拉家常”到庭前“解心结”,三次调解层层深入,法官释法明理、调解员共情沟通,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一纸诉状,六年积怨
2025年11月,某村民委员会将老王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土地承包费并承担违约责任。老王则辩称,村委会未提供水电致其无收入,并提出反诉,要求通水通电并赔偿损失。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孙丽娜先试着调解,可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肯让步。
为把矛盾根源弄清楚,她决定开庭审理。
法庭上,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白纸黑字,权利义务写得明明白白——这个案子,“好判”。
但案件办理不能只求“案结”,更要追求“事了”。一纸判决下去,权责是清了,可心里的疙瘩还在,执行更是难上加难。
孙丽娜没有急着下判,而是依托“法润芝阳”多元解纷品牌,请来经验丰富的特邀调解员孙述超和衣立克,联手啃下这块“硬骨头”。
初次调解:碰壁而归
孙述超先到村委会了解情况,村委会表示愿意配合调解,但也道出原委——村里的土地向外承包,水电问题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老王要求的通水通电并未在合同中约定。
摸清情况后,特邀调解员孙树超和衣立克一起,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前往老王的承包地头,打算现场开展调解。

可老王一见来人,积压多年的怨气瞬间爆发,厉声控诉村委会迟迟不解决问题,不仅一口回绝支付承包费,还坚持要求村委先赔偿损失。
孙述超当场释法明理,试图安抚他的情绪,可王某根本听不进去,直接将一行人赶出门外。
第一次调解,仓促收场。
再次上门:地头“拉家常”
碰了壁,孙丽娜与孙述超坐在一起,重新梳理矛盾症结。“老王不是不讲理的人,他心里有气,咱们得先让他把气顺了。”
这一次,孙述超独自前往老王的承包地。
时值农忙,王某正一个人在地里忙活,汗流浃背,孙述超二话不说,主动上前帮他挑水、搭手干活,用拉家常的温和方式跟他沟通。
这份真诚让老王的态度慢慢缓和下来,干完活,两人坐在地头,老王终于吐露心声,表示他并非恶意拖欠承包费,全家老小都指着这块承包地维持生计,他多次向村委会反映土地水电不通问题都没有解决,心里积攒了太多怨气。
孙述超耐心听着,让他把心里的话都说出来。可双方的核心诉求始终没能达成共识——老王不肯松口缴费,村委会也没法立刻答应协助解决水电问题。
第二次调解,再次陷入停滞。
案件排期开庭的日子临近,各项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但孙丽娜和孙述超心里都没有放弃调解,“再试一次,说不定就成了。”
庭前调解:终化积怨
再次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应诉。
庭审开始前,孙丽娜牵头组建“法官+法润芝阳”联合调解组,结合前两次调解的基础,确定了“分头沟通、双向突破”的调解策略。
分头沟通,各司其职。
孙丽娜发挥专业审判优势,向村委会释明:土地涉及农村居民生计,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时遇到困难,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组织,应当尽力协助解决,若坚持裁判,即便胜诉也难以执行到位,更会激化矛盾。
一番分析入情入理,村委会当场表态,愿意作出实质性让步——承诺协助解决通水通电问题,同意承包费分期支付。
与此同时,“法润芝阳”调解小组在前期入户调解的基础上,趁热打铁,将村委会的让步方案详细告知老王,用真诚的态度拉近距离,用换位思考的共情化解对立。
得知村委会作出让步,老王积压六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主动就此前过激言行向调解员和村委会工作人员郑重致歉,并当场同意调解方案。
双线并行,双向突破。这起长达六年的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在法官与调解员的默契配合下,终于彻底化解。
办案心得
(讲述人 龙口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孙丽娜)
作为行政庭的一名法官,我常想,司法公正不只是一纸判决,更在于能不能真正把矛盾化解掉,而高质量的调解离不开“法润芝阳”这样的平台,更离不开法官和调解员的默契配合,两者合力,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孙述超有句话我印象很深:“干调解,就得凭‘三颗心’——柔心、用心、耐心。柔心,就是放下身段,跟群众坐到一条板凳上;用心,就是不能浮于表面,把矛盾根源挖出来;耐心,就是不能轻言放弃,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总能焐热人心。”
这起案子让我更加相信,司法不是冷冰冰的。多听一句、多走一步、多做一点,法治的温度就能传递到更多人心里,矛盾化解的结果才能真正经得起人心的检验。
(龙法之声)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