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涉外商标侵权纠纷处理案例入选山东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十大典型案例
地方法治 | 2026-04-18 23:19:14
近日,省法院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交流会,联合发布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查尔斯 基思”商标侵权调解案例入选。基纠纷
新加坡某公司系“查尔斯 基思”商标专用权人,该公司发现国内某电商公司在未取得其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京东电商平台销售标有相同商标的手提包,遂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销毁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天桥区法院收到原告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后,通过梳理案情发现该案属于涉外商标案件,案件侵权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进行先行调解,遂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组织山东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先行调解工作。省知产调解委员会在法院专业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指导下,推行“四明确”标准化调解流程,即明确商标效力、明确侵权事实、明确责任范围、明确履行要求,同时坚持“法情结合”开展差异化沟通,一方面,向被申请人释明侵权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向权利人分析诉讼执行成本,逐步平衡双方赔偿预期。同时,在协议中约定产品销毁、赔偿支付等内容,将被申请人在其他电商平台潜在的侵权行为,一并纳入调解协议范围,“一揽子”化解了相关纠纷。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协议内容。
本案系通过标准化流程与全链条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化解涉外商标侵权纠纷的典型案例。该案例推行“四明确”标准化调解流程和“法情结合”调解模式,延伸调解服务链条,在调解协议中明确了全网平台侵权协商条款,建立了履行跟踪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重复侵权行为。调解后指导企业重构合规商标体系,充分体现了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原则。
近年来,天桥法院认真贯彻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坚持从源头预防、在线调解、多元化解、一站式解纷等多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2022年9月,天桥法院与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签订《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协议》,构建起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天桥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省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推送知识产权案件300余件,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约60%,极大提升了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天桥法院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以更高效的解纷模式、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区域创新高质量发展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天桥法院)
责任编辑:张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