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头版刊发李伟署名文章《将正确政绩观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学习时报 2026-04-20 09:29:24

2026年4月20日,《学习时报》头版刊发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李伟署名文章《将正确政绩观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全文如下:
将正确政绩观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为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坚定走好第一方阵,以“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实际成效,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维护党的领导、巩固团结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所在。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是纪检监察机关与生俱来的历史使命,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政绩观的灵魂,一切工作都要首先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角度去思考衡量。
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坚强党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纪检监察工作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靠实实在在的修养和历练,修好共产党人的“心学”,夯实正确政绩观基石。持续强化思想引领,突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真正以党的初心为本心、以党的使命为生命。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自觉用以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指引的方向前进。对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联系自身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和推动落实,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抓好落实,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一切工作,都首先从政治上看,及时发现和纠治政治偏差,重点发现和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以及自由主义、投机主义、宗派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等问题,坚决清除心怀二志、言行不一的“两面人”。对新官不理旧账、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政策规划“翻烧饼”、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紧盯不放、严查严治,对边纠边犯或整改整治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突出严明换届纪律,认真规范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为党的中心任务落实提供坚强保障。自觉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基本要求,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说一套、做一套,不落实、乱落实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注重找准切入点,围绕“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紧密结合被监督对象在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工作实际、职责任务,找准切入口、发力点,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准确领会党中央战略部署,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
站稳人民立场、维护群众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纪检监察工作本质是民心工作、群众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反腐,最终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努力为人民出政绩,始终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厚植为民情怀。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从群众的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问需于民,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大兴调查研究,经常走进基层和群众,深入体察民情,把群众呼声最强烈的问题、诉求最集中的领域作为工作重点,确保把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前哨”作用,结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初次举报办理质量,持续开展重复举报攻坚治理,切实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捍卫群众利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为人民出政绩的最直接抓手。坚定不移打好三年集中整治攻坚决战,加大力度、提高质效、形成机制,力争取得行风重塑、基层善治、群众受益的综合性成果。坚持以办案开路破题,严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持续突破一批“骨头案”“钉子案”。聚焦4个全国性整治项目和省级层面3个“小切口”整治项目,以及全国10项重大民生实事和省委、省政府20项民生实事,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扛牢应尽之责,让群众进一步感到变化、得到实惠。着眼长效治理,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注重查找背后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深化治理、巩固成果,坚决防止边整治、边反复。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必须坚持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盯住老问题、把握新动向,抓现行、抓典型、抓通报,让“四风”顽疾无处遁形。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高度警惕换届前后容易出现的等待观望不作为、政绩冲动乱作为等问题,坚决防范治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持续纠治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紧盯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选人用人等关键权力,紧盯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等关键制度,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刚性约束,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善于斗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敢于斗争是我们党的鲜明品格。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质,是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没有坚强的党性原则、没有过硬的斗争精神,什么政绩也出不了。必须始终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思想上,决不能当“老好人”。面对仍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更加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决不能观望等待、消极应付。冲破“人情羁绊”,坚持秉公执纪执法,决不能怕得罪人、伤和气;决不能搞选择、作切割,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破除过关思想,对反腐败不设指标、不留死角,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
工作上,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办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职责,最能体现斗争精神。当前,“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没有变,必须把办案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统筹好数量、分量和质量的关系。要看到,数量是基础,没有一定的数量,就难以保持高压态势。惩治的力度、决心需要靠办案的数量来体现。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深化与其他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贯通、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检举揭发线索发现、移送、反馈机制。规范线索处置,精准施策、稳妥推进,提高办理质效,防止积案成弊。分量是关键,只有办有分量的案件,震慑力才充足,综合效果才好。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着力查处重点岗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等影响大、分量重、震慑强的案件。质量是底线,无法保证案件质量,就会损害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强全流程质量管控,压实信访、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理、申诉复查复议等部门责任,切实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更加注重一体推进“三不腐”,统筹抓好案件查办、行业治理和廉洁文化建设,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利用典型案件开展好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支撑上,全面提升保障水平。强化机制保障,进一步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强在任务部署、资源配置、工作推进、成效考核上的联动配合,把党组织日常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审计、信访、舆论等方面监督贯通起来,凝聚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强化科技保障,进一步增强数字思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数据资源和大数据监督办案模型共用共享力度,持续提升应用效能,着力培养一批业务技术双通复合人才,真正为正风肃纪反腐插上“科技翅膀”,提升反腐败穿透力。强化安全保障,把办案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执纪执法安全工作规定为红线,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要求,加强对办案全过程和第一线的把控,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
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来不得半点虚浮。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是监督执纪执法,涉及对人的评价和处理,关乎党的形象、纪法权威,必须守牢实事求是生命线,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精准规范。立足客观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有多少案子就办多少案子,查证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发现什么性质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对待,决不能弄虚作假。增强证据意识,进一步严格证据标准,全面、客观收集证据,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坚持集体决策,自觉把集体研究决策贯穿各项业务全过程,坚决防止主观随意、独断专行。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守程序规定。只有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来开展工作,才能保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必须坚守职责定位,既聚焦主责主业,扭住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核心职责,确保不缺位、不失位;又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决不能冲在一线代替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更不能对其他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越权指挥,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坚决防止“三转”回转。严格执行程序,充分认清必要的程序是保证监督执纪执法质量的“防护网”“安全绳”,切实把程序要求落实到工作全流程各环节,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一个单纯的办案机构,更是政治机关和干部之家,从严监督执纪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查处多少人,而是为了教育人、挽救人。必须牢固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理念,让各项工作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注重惩防并举,立足抓早抓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阻断由轻微违纪向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犯罪发展的路径,尽可能让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不犯大错误。尤其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其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坚持宽严相济,贯通融合纪法情理,根据时间节点、主观态度、情节性质、造成影响等因素综合研判,做到严有严的依据、宽有宽的道理。注重保障党员干部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规定的适用情形、权限程序采取各项执纪执法措施,充分保障党员干部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坚决防止措施滥用。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精准规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切实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
责任编辑:韩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