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商业银行被罚383.6万元,涉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等
金观察 | 2026-04-20 14:33:52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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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违反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以及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问题,被警告并罚款383.6万元。同时,时任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相关人员梁某鹏因对上述单位违规行为中的“违反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负有责任,时任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管理部相关人员袁某因对单位“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皆被处以罚款1万元。
该行官网显示,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是哈密市唯一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金14.22亿元。共设1家分行、1个营业部和28家支行(乌鲁木齐9家,哈密19家),构成哈密和乌鲁木齐两地经营格局。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达636亿元。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