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食品要注意了!枣庄公布第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大众新闻 孟令洋   2026-04-21 13:14:41现场

4月20日,记者获悉,为深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纵深推进食品安全共治格局,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枣庄市第一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枣庄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滕州某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掺假掺杂的蜂蜜案

2026年1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枣庄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滕州某蜂产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蜂蜜过程中非法添加果糖(玉米淀粉糖)和麦芽糖违法行为,现场查扣10666瓶(375克)和1634瓶(210克)蜂蜜产品,经检验蜂蜜产品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枣庄市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魏某某经营的羊肉检出克伦特罗案

2026年2月21日,根据举报线索,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魏某某经营的羊肉进行调查。经检验,当事人经营的羊肉克伦特罗的检测值为5.62ug/kg,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

当事人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台儿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薛城区刘某某驴肉狗肉馆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5年12月3日,薛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检查意见书,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狗肉超范围使用亚硝酸盐食品添加剂,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大众新闻记者 孟令洋  报道)

责任编辑:吴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