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丨青岛优化公积金用途,覆盖全周期住房消费支出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于红靓   2026-04-20 19:13:36原创

近期,全国多地密集出台住房公积金优化政策,进一步拓宽使用范围、简化提取流程,将公积金支持从传统购房、租房领域,延伸至老旧小区改造、物业费缴纳、加装电梯等多个民生场景,全方位覆盖群众住房相关需求。20日,青岛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从贷款额度、认定标准、提取范围、城市更新等方面推出系列利好举措,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买房,五种情形可上浮额度

本次新政提到,单方申贷的基础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双方申贷的基础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30万元;叠加岛城各项额度上浮政策后,单、双方申贷的额度上限分别提高至160万元和240万元,强化资金保障。

目前,青岛公积金贷款上浮情形有5种:一是高层次人才购买岛城住房,贷款额度可以上浮30%;二是购买岛城新建商品房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10%;三是多子女家庭购买岛城住房,贷款额度可以上浮30%;四是购买岛城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可以上浮30%;五是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正常缴存满2年的,在岛城规定的贷款限额内可以上浮10%,这里的规定限额是指双方不超过130万元、单方不超过90万元。新政通过发挥政策优惠的“乘数效应”,进一步提高了购房市民的申贷能力,有力支持住房消费。

此外新政还提到,扩大代际互助提取范围。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岛城住房支付首付款、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交物业费,家庭每年可定额提取

新政提到,拓宽住房消费支持场景。聚焦全周期住房消费支出,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住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物业费提取方面,缴存人或配偶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即可“零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家庭每年定额提取6000元。在住房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方面,新政策实施之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票的,缴存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办理中,缴存人可以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慧网厅、“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等渠道线上办理,经共享数据验证通过后,可“零材料、秒批秒办”提取公积金。

租房,家庭年提取额48000元

针对租房群体,本次新政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房屋租赁未登记备案(租房定额提取)的,单身缴存人零材料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度由18000元提高至24000元,已婚缴存人零材料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最高提取额度由36000元提高至48000元。

房屋租赁已登记备案的,提供租赁备案凭证及发票,缴存人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额度由36000元提高至48000元。租房提取条件: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提取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

修房,老房原拆原建改造也可提

针对改造需求,此次新政还提到,一是支持老旧住房改造。缴存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老旧住房原拆原建的改造费用及租房费用。缴存人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拆原建老旧住房不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范围,同时核减一次贷款次数。二是支持“以旧换新”。缴存人家庭出售的旧房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核减一次贷款次数,助力缴存人顺利换房。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责任编辑:武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