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曝光2起网络餐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20 16:39:00

近日,泰安市场监管发布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二批——网络餐饮领域),详情如下:

2026年,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发布第二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网络餐饮领域)。

一、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安云起美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6年3月,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安云起美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泰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抽检中发现泰安云起美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品原料生姜的噻虫胺项目超过国家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提供网络餐饮外卖服务,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检验合格证明,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

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山区马浩宇兰州牛肉面馆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案

2026年3月,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山区马浩宇兰州牛肉面馆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举报,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山区马浩宇兰州牛肉面馆网上销售食品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情况下,通过网店销售“满满一碗(凉面)”。

当事人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泰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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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