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淄博公布2025知产保护十大案例:涉及五粮液、茅台、南孚等品牌

淄博发布 |  2026-04-21 13:47:45 原创

刘文思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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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侵犯五粮液、贵州茅台酒商标专用权案;办理邓某某假冒南孚电池注册商标罪案……4月21日上午,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于宗杰发布2025年淄博市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五粮液、贵州茅台酒商标专用权案

“五粮液”“贵州茅台酒”商标均具有较高知名度。2025年7月,淄川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淄川公安分局移送线索,查实辖区某超市经营者杜某于2019至2020年低价购进侵权白酒,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提供合法来源与供货资质证明。2022年6月,杜某分8次销售侵权五粮液13箱、贵州茅台酒9箱,金额共计24.08万元。淄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全部侵权白酒、罚款12.4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案严厉打击了酒类市场侵权假冒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有力维护了商标所有人权益与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北京某公司与淄博某服饰公司、淄博某餐饮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京某绸布店公司系中华老字号某系列商标权利人。淄博某服饰公司、某餐饮公司未经许可,在周村古街店铺突出使用该标识,宣传成衣定制等与权利人相同的服务,易导致公众混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后,充分考量该老字号与周村的历史渊源,突破传统审理模式,引导双方从侵权对抗转向合作共赢。最终各方达成合作共识,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纠纷实质性化解。本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统一,为老字号品牌与地方协同发展提供了有效路径。

沂源县人民法院、沂源县公安分局联合办理邓某某假冒南孚电池注册商标罪案

“南孚”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2024年,沂源县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发现规模化制假售假线索,迅速启动知识产权关联事案复合处理机制,将该案件依法移送沂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2016至2024年,邓某某未获授权,大量采购光身电池及“南孚”包装材料,自行组装贴标并对外销售,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2025年4月,沂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邓某某当庭认罪,赔偿权利人40万元并取得谅解。本案实现了民刑程序高效衔接,有效降低了企业维权成本,守护了民生消费领域市场秩序与群众安全。

淄博仲裁委办理李某与某餐饮公司特许经营知识产权侵权仲裁案

李某与某餐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获授权使用商标、商号开展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李某以该餐饮公司擅自变更收款账户致其经营受损为由提起仲裁,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餐饮公司提出反请求,称李某在合同期内未经许可在异地私自使用与该餐饮公司近似名称开设同类店铺,易造成公众混淆,侵害企业商标权与名称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因品牌损失难以精确量化,双方均未提交充分证据,淄博仲裁委秉持高效、公正理念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同步撤回仲裁请求与反请求。本案彰显了仲裁灵活优势,为特许经营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提供了参考。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李某等3人侵犯商业秘密案

某技术公司将自主研发的核心生产技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并与合作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李某等3名合作单位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擅自以所在单位名义将该非公知技术申请专利,导致技术秘密公开,权利人丧失市场独占优势,研发损失达900余万元。临淄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步开展释法说理,促成3名被告人全额赔偿权利人损失。本案清晰界定了商业秘密保护边界,精准打击了“携技谋利”行为。

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姜某某、陈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

“CM-AAC”系山东某新材料公司合法注册商标。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姜某某、陈某某曾在该公司任职,离职后明知商标权属,仍以其他公司名义签订“CM-AAC”产品建材销售合同,并委托他人生产普通板材假冒“CM-AAC”板材销售。二人共销售侵权板材2930立方米,金额达360万余元。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并提起公诉,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90万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90万元。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调取权利人公司内部会议记录、培训材料、销售人员证言,以及被告人参与会议的签到记录、会议纪要等书证,构建起证明被告人“应知”“明知”的证据锁链,有效破解了主观明知认定难的司法痛点。

淄博市公安局查办淄博某软件有限公司被侵犯著作权案

淄博某软件公司依法享有多款专业软件著作权。2019年初至案发,汪某某、郑某某、王某某针对该公司多款软件分工实施软件破解、制码、销售盗版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合计24万余元,违法所得合计10万余元。2025年2月,张店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一年二个月、十个月,并处罚金合计15万元。本案严厉打击了软件盗版全链条犯罪,有效保护了企业合法著作权,维护了软件行业创新生态。

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查办“5・1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25年5月,周村公安分局接到品牌权利人举报,查处王某借助电商及二手平台销售侵权软件与假冒华为、中兴、烽火等品牌光猫设备的违法行为。通过全面核查流水、交易和物流信息,抓获嫌疑人2名,捣毁生产加工窝点1处、仓储窝点2处,现场查扣假冒光猫4000余台、配件3万余件,涉案总价值300余万元。目前该案仍在办理中。本案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打击,斩断了网络侵权售假链条,保护了品牌商誉与消费者财产安全。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DMK”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DMK”为美国某公司在日化用品领域的合法注册商标。2025年6月,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外地检察机关移送线索,查实王某某于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通过网络销售假冒“DMK”美容产品,金额达22万余元,非法获利2万余元。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罚款15.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案强化了行刑衔接与跨区域协同,规范了日化产品网络销售,对经营者严守知识产权审查义务起到了有效督促作用。

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系列侵犯“LYC”“ZWZ”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LYC”“ZWZ”“NSK”“SKF”均为轴承领域知名注册商标。2025年8月,博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博山公安分局移送线索,查实临清市多家轴承经营单位2018至2023年向博山及周边销售侵权轴承,相关假冒产品已流入工业配套、维修等环节,危害产业链安全。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案主体合计罚款22万元,并责令其停止销售、依法处置库存侵权产品。本案依托行刑衔接机制有效整治了工业基础件市场,保障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推动制造业主体进一步强化了品牌保护意识。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刘文思)

责任编辑:高昕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