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工程施工期间损坏供水主干管,北京城乡建设集团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21 15:59:1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4月7日,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城乡建设集团”)被行政处罚,罚款金额9万元,处罚机关是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城管(水)罚字﹝2026﹞210003号。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的违法事实是:2026年3月12日9时10分左右,该单位在实施“G6辅路(营城子立交-市界)市政给排水管线工程(三标段)”工程时,在康庄镇兴隆街与康庄大道交叉口西100米施工期间,将东向西方向直径DN200 PE管材的供水主干管损坏。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北京市节水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5〕41号)相关规定,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鉴于该单位损坏对象为供水主干管属于城市主管网,情节系数为8,罚款金额=10000×(1+情节系数),处罚机关于2026年4月7日经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对该单位给予罚款九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官方网站介绍,公司是以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为主业,兼营建筑装饰、古建修复、园林绿化、电气安装、酒店管理等产业多元化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年综合经营额180亿元,年开复工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累计创建长城杯工程495项,鲁班奖、大禹奖、詹天佑奖等国家级奖项40项。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75201.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国祥,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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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