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快解纷!济南市济阳区综治中心多元化解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

地方法治 |  2026-04-22 12: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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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调解暖民心,为民解忧办实事”,近日,一面锦旗被送到济南市济阳区综治中心调解员闫万银和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郭迪手中。送锦旗的不是原告,而是案件的被告路某。

今年年初,外省市民陈某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在被告路某(家住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经营的店铺购买了价值306元的产品。收货后,陈某发现产品说明不全,认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假一赔十”的规定,向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3060元。

济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争议金额不大,且双方均有调解意愿,遂按照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案件推送至区综治中心开展先行调解。济阳区综治中心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专职调解员闫万银负责本案。

调解初期,双方对赔偿金额、责任认定分歧较大。闫万银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梳理争议焦点,同时联系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郭迪,借助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对被告进行释法明理。

郭迪详细向被告路某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标签标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初衷,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者责任的相关规定,帮助其正确认识自身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义务。与此同时,调解员闫万银从节约诉讼成本、维护商业信誉等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

经过短短三天的联合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路某同意为陈某办理退货退款,并额外补偿500元,以表达对此次不愉快购物体验的歉意。陈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自愿向济阳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纠纷化解后,被告路某专程定制了一面锦旗,赠送给综治中心调解员郭迪、闫万银。他感慨道:“一开始觉得自己只是小本生意,不理解为什么要赔那么多。是两位老师耐心给我讲法律、讲道理,不仅帮我化解了矛盾,也让我以后经营更规范。我心服口服,真心感谢他们!”

原告陈某也坦言:“不用开庭,三天就拿到了退款和补偿,省时省力,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济阳区综治中心深入推进“诉调对接”、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典型缩影。通过“法院+综治中心”的联动模式,既减轻了群众诉讼负担,又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

下一步,济阳区综治中心将继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发挥多部门联动合力,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讯员 薛翠翠)

责任编辑:张传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