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查封也能卖?烟台完成首例个人“带封过户”
法治烟台 2026-04-21 21:44:41
近日,烟台市民朱先生终于拿到了心仪房产的钥匙,而卖房人刘先生也如释重负——他的债务危机随之化解。这桩看似普通的二手房交易,背后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这是烟台市首例在房产被法院查封状态下,由个人买家与个人卖家直接完成的“带封过户”交易。
从“执行死结”到三方共赢
这起“带封过户”源于一桩陷入僵局的债务纠纷。被执行人刘先生名下的一套房产,因存在银行抵押和司法查封,在传统司法拍卖中接连流拍,资产无法变现,债权人权益难以实现,形成了看似无解的执行“死结”。
经人民法院同意,刘先生可自行处置被查封房产。随后,买家朱先生、卖家刘先生及债权人银行共同向烟台市鲁东公证处寻求解决方案。公证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烟台市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流程细则,迅速启动了“带封过户”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
公证员组织三方进行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和解协议,明确了购房款金额及清偿分配顺序,并以公证书形式将各方合意固定下来。
资金提存破解信任难题
为确保资金绝对安全,公证处按照“一案一户”原则,由买受人朱先生将全部购房款提存至公证处设立的专用监管账户,进行封闭式管理。这笔资金任何一方都无法单方动用,彻底消除了“先付款还是先过户”的信任顾虑。
凭借公证处出具的和解协议公证书及资金提存证书,执行法院审查后出具了关键法律文书,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为该房产办理了转移登记。过户完成后,公证处严格按照协议,将款项精准清分给抵押权银行、申请执行人,在支付相关费用后,剩余款项返还给被执行人刘先生,并向法院出具了债权清分证明,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