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调整公积金政策,最高可贷240万元

大众新闻 赵国陆   2026-04-22 08:01:08原创

4月20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整政策,进一步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贷240万元;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可支付物业费、取暖费、契税以及购买车位和储藏室……以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民生安居的作用。

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优化如下:

贷款额度进一步提高,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一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两人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30万元。

重点支持人群贷款额度上浮比例,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30%调整为上浮40%;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由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30%调整为上浮40%;多子女家庭或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购买现房销售项目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一人最高可贷170万元,两人及以上家庭最高可贷240万元。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多子女家庭或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购买现房销售项目的,可相应核减一套住房套数。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执行核减政策后在本地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以上贷款政策有效期两年,2026年4月20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

与此同时,济南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提取范围:每年最高可提取2500元支付住房物业费;每年最高可提取3000元支付取暖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凭证之日起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契税和专项维修资金总金额;阶段性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车位(库)、储藏室,自2026年4月1日起,购买本市住房配套车位(库)、储藏室的,可一次性提取缴存人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限配一个车位、储藏室,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执行期限暂定一年;在本市无自住住房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按照月缴存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有多套住房贷款的,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房贷本息;办理提取业务时,如涉及父母、子女亲情提取情形的,不再设置同户籍限制,凭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即可办理。

当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0%时,物业费、取暖费、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车位(库)、储藏室等提取业务暂缓受理;个贷率低于90%后,恢复受理。

此外,济南支持使用公积金用于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项目片区内房屋所有权人,可按照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综合成本,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个人实际出资部分;支持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支付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综合成本。

(大众新闻记者 赵国陆)

责任编辑: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