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委员读书座谈会②丨桑哲:让阅读成为习惯,让《条例》落地生根

山东政协微信公众号    2026-04-22 15:23:15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正式颁布,标志着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入“法治保障”的全新阶段。作为教育工作者,我结合实践,谈谈《条例》对教育、家庭与社会的深远价值。

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从来不只是为了分数,它关乎一个人如何认识世界、涵养自我。然而现实令人忧心:当前青少年课外阅读时长偏短,深度阅读能力不足,内容呈现碎片化、应试化倾向。短视频与算法推荐不断争夺注意力,深阅读恰恰能帮助孩子沉淀思维,养成批判性思维与终身学习能力——这正是全民阅读最核心的教育价值,也是《条例》出台的必然性与紧迫性所在。

《条例》的颁布,让阅读有了法律的温度与刚性。研读全文可见,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加大阅读在教学计划中的分量,开设阅读课程,开展阅读辅导,组织校园阅读活动”。这意味着阅读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课外活动,而是必须进入课表、课堂的“硬任务”。第三十三条对高等学校提出要求,应当“将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方式,鼓励学生拓展阅读内容,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从小学到大学,阅读被系统性地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软任务”变为“硬课程”,从碎片化浅读走向系统化深读。《条例》的核心意义,就是以法治力量推动阅读从“个人自觉”变成“社会共识”,从“柔性倡议”升格为“刚性保障”。

家庭是阅读的第一课堂。《条例》第三十条聚焦家庭与亲子阅读,直击教育关键,为家庭教育提供了法治指引。一个温馨的图书角,每天二十分钟的亲子共读,看似不起眼,却能在孩子心中埋下热爱阅读的种子。我们倡导家长做阅读的“引路人”,放下手机,与孩子共读、共聊、共成长,让家庭真正成为“书香港湾”。

教师的阅读,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条例》第三十二条专门强调教师阅读培训,其理至简:唯有爱阅读的教师,才能培育爱阅读的学生。课程改革要求教师从“教课文”转向“教阅读”,从“知识传递”转向“素养培育”,成为真正的“阅读素养工程师”。当教师自身热爱阅读,才能在课堂上旁征博引,点燃学生的阅读热情。这种影响润物无声,却最持久深刻。《条例》对教师阅读的制度化保障,正是从源头为全民阅读注入专业力量。

作为教育工作者与政协委员,我深知使命在肩。《条例》不仅指明了方向,更赋予了我们依法推动阅读的底气和责任。我曾获评“全民阅读,委员立行”先进个人,这份荣誉让我更加坚信:阅读引领不是靠口号,而是靠行动。我们要做读书修身的先行者,以自身的阅读自觉影响身边人;要做建言献策的推动者,围绕《条例》中提到的阅读设施、教师培训、农村阅读服务等问题提出务实建议;更要推动高校图书馆等资源向社会开放,与社区共建阅读基地,让书香从校园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让《条例》的每一条规定都落地有声。

全民阅读是一项久久为功的事业,关乎教育、关乎家庭、关乎民族的未来。《条例》已为我们筑牢法治根基。让我们以书为媒、以读为桥,带头读书、带头推广,让《条例》在实践中生根发芽,让书香浸润校园、滋养家庭、点亮社会,以全民阅读筑牢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坚实根基。

(单位及职务:省政协委员,曲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副教授,民建中央文化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特邀教育督导员)

责任编辑:魏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