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行分”不合格就劝学生转学?严格管理不能让教育变味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22 16:32:47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红河州建水县的苏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其弟弟苏某就读的建水县第一中学,以苏某“操行分”不合格为由劝令其转学,目前苏某已“失学”在家三周。此事引发网友讨论,什么是“操行分”?不合格就被劝令转学,何来如此大的威力?

从苏先生提供的《班级操行量化考核登记表》中可以看到,学生离开教室、听写不过关、缺交作业、作业空题等行为都会被扣分。当然,也有因课堂表现优异、积极回答问题等事项获得加分。

根据苏先生提供的该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于手机违规使用的处分为:1、凡是将带有屏幕的MP3、MP4、智能手表、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2、若以前受过处分但未撤销的学生违反第1条规定,一律给予“劝令转学”处分。苏先生说,弟弟去年曾因违反校规被记小过,后被发现携带违禁品“智能手表”,操行分被扣6分。今年,学校依据以上管理规定对其作出“劝令转学”处理。

如此来看,学校的处罚似乎确有依据,但其所依据的规定可能正是引发争议的源头。从“操行分”被扣的事项来看,对学生的管理“细致”到了令人震惊的程度,学生一言一行、时时刻刻都在被“考核”,加或减的分数还会累加。那么,如果学生没有犯什么大错,细枝末节的“小过”叠加,最终会否导致一个严重的后果?有网友表示,这样的考核制度名目繁多令人窒息,天天考虑这么多还怎么用心学习。

根据该校规定,凡是将带有屏幕的MP3、MP4、智能手表、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令人不解的是,高中生带一块智能手表至于被给予“留校察看”这么严重的处分吗?

学校当然有权制定校规校纪,根据实际情况规范学生行为,但校规校纪的制定不能太“任性”,一方面要遵守上位法的要求,另一方面要遵循民主公开的原则。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学校制定章程或者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涉及师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和期限,未经公示的,不得施行。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校规章和重要制度的备案制度。

那么,这所学校的管理规定,在出台前是否曾广泛征求意见并达成共识?是否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据报道,目前该校正在配合建水县教体局调查。所涉校规校纪是否合理合法,是网友关心的问题,也应是调查的重点所在。

从教育规律的角度来看,每个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犯或大或小的错误,教育的作用正在于循循善诱,引导学生向好向善。至于“英语听写不过关”“作业空题”“英语作文未达标”等情况,是学生暂时还没学会,需要老师的帮助。

假如学校一味用冷冰冰的分数去“考核”学生,缺乏帮助的耐心和爱心,这恐怕谈不上教育,而只是一种严苛的管理。苏先生说弟弟成绩不好,还考过倒数,被劝退或与成绩有关,学校方面则否认因学习成绩劝退苏某。但这仍然遭到一些网友的怀疑,学校是不是在有目的地“清理”不想要的学生。

教育影响着青少年的未来,跟教育相关的任何事务都不能任性妄为。孩子的成长也需要容错的空间,需要爱的阳光雨露。对待暂时落后和所谓“违规违纪”的学生,什么是更优的做法,学校和老师还需深思。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土土绒)

责任编辑:王学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