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银行被罚310万!系半年内的第三次被处罚
金观察 | 2026-04-23 10:06:20 原创

4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嘉兴银行因核签核保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被罚款310万元。同时,8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记者注意到,此次是其半年内的第三次被处罚通报。


2025年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8项违法违规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4239万元,并罚款247.8万元。其具体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同时,该行法律合规部王某卫被罚款2.75万元,该行零售银行部傅某权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2025年11月,该行还因存在4项违规行为被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其具体违规行为包括:基金销售业务部门分管负责人、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设立产品准入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对销售产品准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私募资管产品准入、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未经合规风控人员出具审查意见;对所销售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估内容不全面,个别基金详情页展示的产品风险等级与银行风险评级实际结果不符;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时,未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第五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该行格对照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整改,切实加强基金销售业务管理。
该行官网显示,嘉兴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22日,原名嘉兴城市合作银行,是以嘉兴市原3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6家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基础,由嘉兴市政府发起成立的全市首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998年6月更名为嘉兴市商业银行,2009年12月更名为嘉兴银行。目前,嘉兴银行注册资本19.25亿元,下辖分支机构99家(其中,浙江省内设有湖州分行、绍兴分行、金华分行、温州分行4家异地分行),拥有员工2200余人。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