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深读丨110项人社行政职权调整下放,如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石榴云/新疆日报原创 2026-04-22 23:08:51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赵春华
从4月8日起,新疆110项人社行政职权调整下放,调整率超过90%。加上县级人社部门已有的职权事项,这意味着人社部门90%以上的行政职权事项在县里就能办,实现了“应放尽放”。
行政职权调整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抓手。过去,不少人社业务需跨地州,到自治区一级办理,群众往返奔波、企业耗时费力。如今,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等高频事项可实现就近可办、一次办结,既省去长途跋涉的时间与经济成本,也让政务服务从“千里迢迢”变为“家门口办理”,切实提升办事效率与群众获得感。
90%以上的调整率,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步,更是激活基层治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而职权下放,“放”的是层级,“提”的是效能。如何既避免权力“悬空”,又保障服务质量,确保这110项行政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分类施策 明晰权责
自治区人社厅共有119项行政职权,此次调整将原由自治区人社厅行使的5项职权,委托给地州市级人社部门行使,其余105项职权全部重心下移至县市区一级。

近日,在喀什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为群众办理业务。陈文军 摄
要让改革红利真正落地,就不能简单地“一放了之”。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政研室)副处长张发介绍,从去年起,自治区人社厅就将行政职权调整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并在今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自治区人社领域行政职权调整工作的通知》及一系列配套文件,涉及职权调整事项移交衔接、强化培训指导、建立长效机制等方方面面。
“针对不同下放类型,我们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扎实做好各项衔接推进工作。”张发介绍,此次下放的110项行政职权,按权力类型分类主要包括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8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1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按下放措施分类包括委托下放5项、重心下移105项。
对于委托下放事项,自治区人社厅认真梳理每项委托下放职权的实施依据、申请材料、批准条件、办理时限等要素,明确移交标准,形成《自治区人社领域行政职权调整事项移交清单》,并与14个地州市逐一签订了委托协议,明确了双方权责。
对于重心下移事项,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逐项梳理、逐环节对接,明确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人社部门的具体事权分工,厘清各级职责边界,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责任悬空和重复监管问题,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州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意见,形成《自治区人社领域重心下移事项区地县三级事权分工表》,已于今年3月30日印发各地,为各级人社部门履职尽责提供明确依据。
强化指导 提升能力
做好清单化移交,明确权责边界、办理标准与监管责任,是这110项行政职权放得下的基础。基层作为服务主阵地,提升自身的承接能力,接得住才是关键。
自治区人社厅从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技术支撑两方面入手,扶上马、送一程。

昌吉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昌吉市融媒体中心供图
“为了让基层人员懂政策、熟流程、善操作,我们研究制定了《自治区人社厅行政职权调整培训工作方案》,聚焦下放事项的平稳过渡和规范运行,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日常培训相补充’的方式,对各地(州、市)、县(市、区)承接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全面、深入、持续的业务培训。”张发介绍,在今年全区人社工作会议期间,专门就行政职权调整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人社部门与人社厅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
“前不久,我们举办了全区人社系统行政职权调整工作集中培训班,围绕110项调整事项,从政策解读、办理流程、审查标准、文书规范、系统操作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常见问题进行案例解读和现场答疑,持续提升基层承接能力,实现职权调整无缝衔接。”张发说。
以信息化赋能基层,也是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的重要抓手。
自治区人社厅根据职权调整后的业务运行需求,完成相关业务系统权限调整和功能改造,实现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人社部门系统联通、数据畅通、业务畅通,确保基层“有权能办、有系统可办”。同时做好依申请类行政职权事项标准化工作,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及时解决堵点难点。
放管结合 确保落地
人社工作关乎民生冷暖、连接千家万户。110项职权下沉,是权力“瘦身”更是服务“升温”。唯有坚持放管结合、上下协同、长效发力,才能让基层真正强起来、服务真正优起来,让改革红利真正落地。

近日,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进大厅走流程”专项活动,图为大家在“个转企”业务办理专区体验办事全流程。塔城地区融媒体中心供图
自治区人社厅将不断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通过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时了解行政职权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严格落实《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协议书》和《重心下移行政职权区地县三级事权分工表》,压紧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健全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核查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防止“一放了之、放而不管”。
建立响应协调机制。编制全区人社系统行政职权调整工作联系手册,针对每项调整职权,指定专人作为“业务指导员”,有效指导、协调解决承接部门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反映的各类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基层在遇到具体问题时,能够随时找到人、问清楚、办妥当。
“通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我们定期对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开展评估,结合行政职权实施成效、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变化以及承接部门工作实际,对确需调整、取消或收回的职权事项,及时按程序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确保行政职权配置科学合理、贴合实际。”张发说。
责任编辑:赵艳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