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具备哪些条件可列入康复对象范围
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 2026-04-17 00:00:00
24、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是否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答: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就业时多次发生工伤,应当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等级分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5、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期间是否影响工伤医疗待遇享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26、工伤职工具备哪些条件可列入康复对象范围?
(1)职工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伤情相对稳定尚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
(2)经劳动能力鉴定后,伤(病)情变化出现新的功能障碍等问题,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
(3)其他符合《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修订版)》(人社部发(2013)30号,以下简称《服务规范》)情形的。
责任编辑:马瑞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