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主体有哪些?

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    2026-04-10 00:00:00

15、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主体有哪些?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6、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方式有哪些?

目前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单位端进行网上申请;二是到各县区人社服务大厅现场申请。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推出就近办业务,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可以就近到县区的人社服务大厅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业务。

17、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有什么救济途径?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18、什么是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责任编辑:马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