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畜禽产品“电子身份证”下周启用,扫码可溯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2026-04-24 08:16:41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大数据局、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印发《山东省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规定》,自2026年4月27日起施行。规定要求食用畜禽产品实行信息化追溯,鼓励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展示“山东食链”二维码供消费者扫码查询。

责任编辑: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