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关于启用固定式电子执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莱阳公安 2026-04-24 09:33:50
关于启用固定式电子执法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拟在辖区内启用一批固定式电子执法抓拍设备(详见《电子执法抓拍设备通告一览表》)。
自公告之日起5日后,莱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进行管理,违反信号灯通行规定、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将被系统自动抓拍。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电子执法抓拍设备通告一览表
莱阳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4日
电子执法抓拍设备通告一览表



责任编辑:王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