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千里的调解:一场从山东到陕西的“责任奔赴”
地方法治 | 2026-04-25 15:24:54
2026年1月19日傍晚,莱州市G228国道上,一场交通事故,无情地夺走了一条生命。
肇事者李某只投保了交强险,赔偿能力有限。
而死者梁某某,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他的两位弟弟——一个患脑梗,一个做过开颅手术,住在陕西省的深山里。
不会用智能手机,甚至连手机信号都时断时续。
他们想维权,却寸步难行。
迟迟未接通的电话
时间来到2026年3月初。
莱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少青接下了这个案子。
他第一次拨通陕西山区那边的电话,信号断断续续。
梁某一、梁某二,一位脑梗,一位开颅术后,行动不便,沟通困难,不会用智能手机。
李少青没有挂电话,而是一次又一次地拨。
他先后多次与交管部门、肇事者李某、梁家委托人反复沟通,逐一明确了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标准依据。
“这不仅是一起民事赔偿纠纷,更关乎一个人的刑事责任、两个家庭的命运。”
“他们来不了,那我们就过去”
调解并不顺利。
李某经济能力有限,梁家兄弟起初提出的赔偿要求远超出他的承受范围。双方一度陷入僵局。
更棘手的是:梁家兄弟无法亲自到莱州签字确认调解协议。
他们的委托人——一位本村亲戚,无法代为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怎么办?
李少青说了一句很普通、却很有分量的话:“他们来不了,那我们就过去。”
他决定:跨省上门调解,奔赴陕西商南县。
1200公里外的“面对面”

2026年3月21日,陕西省商南县,梁家兄弟家中。没有桌子,没有会议室。在自家门口的土地上,摆着四把简易的椅子。
调解员李少青和两位老人、委托人相对而坐。
他一字一句地读出调解协议,逐条解释,反复确认他们是否真正理解、是否自愿接受。
在委托人全程见证下,梁某一、梁某二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一刻,跨越1200公里的纠纷,终于迎来了转机。
赔款到位,双方都松了一口气

协议内容清晰明确:交强险赔偿部分,由梁家兄弟向保险公司主张;李某一次性赔偿33万元;梁家兄弟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李某从轻处罚。
这不仅化解了一场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更生动展现了基层调解的温度与力量。
一名调解员
跨越两省
走进大山
坐到群众身边
他用脚步丈量责任
用专业化解矛盾
用行动破解困局
“你们来不了,我们就过去。”
这不是一句口号
这是基层调解员的真实担当!
(法治烟台)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