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司法机关公告援引“空气法”,真的只是“乌龙”吗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范佳 2026-04-24 19:35:45原创

司法机关发布更换印章公告时,引以为据的法规,竟是并不存在的“空气法”!
2026年1月14日,四川巴塘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更换新印章的公告,这本是常规政务工作,却因一个关键疏漏引发关注——公告援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竟是一部从未出台、无任何法律效力的“虚假法规”。直至三个月后上级法院提醒,该错误才被纠正。

而这并非个例。
媒体梳理发现,过去数年间,全国30余家法院、检察院在发布印章启用公告中,均误引了这部虚假法规,这部子虚乌有的法规也被网友戏称为“空气法”。网络上有声音认为这只是小疏忽,无需小题大做,但作为守护司法公正的法检机关,引用“空气法”绝非小事。
这一乱象折射出,部分司法行政环节中,公职人员对真实性的敬畏,已被追求便利的惰性取代。不少工作人员起草公文时,图省事直接套用模板,对引用的法条不核实、不查证,将严肃的公文处理简化为“复制粘贴”。这背后是公文审核机制失效,更是对法律严肃性缺乏敬畏。公正公平是司法生命线,求是严谨是司法机关立身之本。法检机关发布的每一份公告,都承载司法权威、关乎公信力,容不得丝毫敷衍。
“空气法”能长期被误引,更深层原因是印章管理领域立法碎片化、管理不规范。我国现行有效的全国性印章管理顶层核心规范主要有三部:1951年公安部发布的《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电子印章管理办法》。
这些规范分散在不同部门、不同年份的文件中,别说是普通公众,即便法律从业者也难完整厘清,为“空气法”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
杜绝此类事件,必须直击根源、精准破题。要引导公职人员树立求真务实作风,敬畏法律与职责;要织密制度“防护网”,压实公文审核责任,让虚假法规无处遁形;更要补齐立法短板,整合印章管理规范、推动立法完善,为公职人员搭建清晰“导航图”,让求真务实作风扎根落地,守护司法权威与法治尊严。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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