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法院重拳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多起典型案例宣判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24 20:08:20

4月24日,记者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临沂作为商贸物流之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较大,近年来在坚持加大民事判赔不松懈的同时,临沂法院加大对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打击和惩处力度。

例如,去年审结了王某某、叶某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宋某涛、郭某萍、姚某侵犯著作权罪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有效震慑了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分子。其中王某某、叶某某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被告人王某某、叶某某、朱某甲、朱某乙分别出资合伙成立某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四人明知是假冒斯凯某、斐某等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分批次大量购进不低于50万元的运动鞋、包,并放在某某农贸市场二楼租赁的仓库内,雇佣主播,通过短视频直播账号“某某鞋服优选”、社交平台销售上述商品。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依法禁止四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服装、鞋帽、箱包等与本案犯罪相关联商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经营活动。

宋某涛、郭某萍、姚某侵犯著作权罪一案中,被告人宋某涛、郭某萍夫妻二人在未取得某软件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利用二人掌控经营的27家某电商平台店铺,通过销售某计算机系统、某办公软件密钥、激活码、安装教程等方式,复制、发行某软件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软件,成交金额高达七百多万元。被告人姚某在未取得某软件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依托其经营的某平台店铺向他人非法销售某软件公司的软件密钥,成交金额达三十多万元。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宋某涛、郭某萍、姚某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到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到五百万元不等的罚金。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姜曼

责任编辑:姜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