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应招标未招标,山西同煤能源研究院被罚57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24 23:59:0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栏获悉,4月22日,晋能控股旗下的山西同煤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西同煤能源研究院”)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是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园区建设管理部。

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山西同煤能源研究院的违法事实是:建设山西同煤能源研究院新建煤基产业研发中心项目应招标未招标。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对其处罚款57.806827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综示晋开建罚字﹝2026﹞02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西同煤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孟祥斌,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大股东是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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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