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法院到县第四中学开展“法治副校长”普法宣讲活动

地方法治 |  2026-04-25 20: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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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中学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力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育人环境,4月23日,高青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于冉,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县第四中学,为在校中学生带来一场生动实用的专题法治宣讲。

宣讲活动紧密结合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日常学习生活实际,以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围绕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溺水风险、遵守交通安全、筑牢反诈防线四大核心主题展开讲解。

于冉现场深入剖析辱骂殴打、孤立排挤、网络造谣等各类校园欺凌行为的违法属性与法律责任,明确欺凌行为的严重危害;结合真实溺水事故,警示学生远离野外河流、池塘等危险水域,普及科学避险自救知识;细致讲解日常出行交通法规,引导学生严守交通规则;拆解刷单返利、冒充亲友借钱、游戏充值诈骗等青少年高发电信诈骗套路,传授防骗技巧。

宣讲最后,于冉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寄语全体同学:青春美好且不可重来,要牢记霸凌不是玩笑,是侵权更是伤害,遭遇欺凌要勇敢向老师、家长求助;要远离野外水域,恪守交通规则,谨防电信诈骗,守住生命与安全底线。真正的成熟是心存敬畏、坚守底线,懂得尊重他人、保护自己。希望同学们知法守法、向阳而生,绝不触碰法律红线,在法治护航下健康成长,不负韶华、未来可期。

此次活动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将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精准送到青少年身边,有效提升了学生法治素养与自我防护能力。下一步,高青县法院将持续擦亮“法润青蕾”法治宣讲品牌,立足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精准化、个性化校园普法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高青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