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与小清河航道连通工程获批在张营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
大众新闻 范薇 2026-04-25 21:14:34原创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在张营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京杭运河与小清河航道连通工程的批复》,内容如下。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张营遗址保护范围内开展京杭运河与小清河航道连通工程项目建设的请示》(济政呈〔202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营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京杭运河与小清河航道连通工程。
二、你市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根据国家文物局意见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开展项目施工。
三、你市要与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紧急措施做好临时性保护,同时按程序报文物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措施,研究提出项目调整方案。
据《京杭运河与小清河航道连通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项目起点为东平湖湖区、浮粮店村北;新开出湖航道3.5公里,后沿现状济平干渠拓宽69.4公里,穿越泰安市东平县,济南市平阴县、长清区;终点为规划长清港区、三龙庄节制闸上游300米。
张营遗址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孝里街道,为商周古遗址。2015年6月23日,该遗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山东省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东至220国道,南至村南渡槽,西至220国道 以西300米,北至张(营)三(义)乡村路。
(大众新闻记者 范薇)
责任编辑: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