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 时期,枣庄检察深耕知识产权保护 四年五件案例获评全国典型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4-25 18:14:33原创
大众网记者 田甜 枣庄报道
4月24日,枣庄市“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时期,全市检察机关所办案件已连续四年共入选5件“国字号”典型案例。

枣庄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文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洪伟,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李雪冰,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攀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张文亮介绍说,“十四五”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知识产权检察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全面振兴、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2022年以来,所办案件已连续四年共入选5件“国字号”典型案例,1名同志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和全国知识产权检察人才库,2名同志获评全省“法检护航促发展”突出贡献个人。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强工兴产、转型突围”实施意见》等工作意见,突出强调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市检察院在枣庄国际锂电产业展览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联合市妇联、民建枣庄市委在女企业家驿站、民建会员企业设立检察服务站。滕州市检察院、薛城区检察院在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薛城区工业园区及化工园区设立服务站,构建检察服务矩阵。市检察院、滕州市检察院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积极落实重点项目帮包要求,选派干部担任“一企一策”帮促专员,确保企有所呼、检有所应。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保护。紧紧围绕锂电新能源、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高新技术领域,持续开展“服务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专项工作”“依法惩治侵犯商业秘密专项监督工作”。市检察院、滕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张某雷等人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案,秘密窃取本市某高新化工企业核心技术成果的离职员工、企业“内鬼”等6名被告人全部受到法律制裁,避免企业损失1100余万元,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强化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惩侵犯计算机软件、网络域名、数字版权等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犯罪,积极服务保障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市检察院、滕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准确认定被告人通过使用盗版加密狗软件避开权利人采取的技术措施,侵犯某公司软件著作权的犯罪事实,依法严惩软件创新领域刑事犯罪。
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
加大涉农侵权假冒惩治力度。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涉农领域侵权假冒犯罪。山亭区检察院办理的柴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兽药案,邀请农业农村部门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就兽药管理规范、伪劣兽药检验等问题提供意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完善监督执法等措施建议,多部门联合开展农资专项检查,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该案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市检察院、峄城区检察院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峄城石榴”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制定打击侵权假冒、支持起诉、加强石榴古树保护检察建议、推动地方立法保护等服务举措。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地理标志产品跨区域保护,与辽宁营口市检察院建立信息共享、线索处理、协作办案等6项工作机制,以检察履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经验被山东法制报刊发。
服务保障文化产业发展
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聚焦版权司法保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促进作用,既依法打击侵犯纸质图书、影视作品、音乐、非遗等传统著作权犯罪,又加大对数字作品、文化创意、拼装玩具等新型著作权司法保护。全市共受理侵犯著作权类案件28件。市检察院积极参与“服务文化强国建设”“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对中宣部版权局、文旅部执法局、最高检知产办等五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3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指定专人全程跟踪指导,有力推动相关案件顺利侦查、起诉、判决。山亭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等87人侵犯著作权、销售侵权复制品案,成功摧毁涉及全国20余省市的特大盗版图书产销网络,查获侵权复制品200余万册,该案先后入选最高检“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典型案例”“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典型案例”。市中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彬等30人非法印制销售盗版中小学教材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实现对盗版教材印制、运输、批发、零售等全链条打击,避免盗版教材流入中小学课堂,依法维护出版市场秩序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入选2025年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企业品牌依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犯罪,助力构建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中区检察院、峄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伟等八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深挖“特供酒”领域上下游关联犯罪线索,实现“产、供、销、运”全链条打击,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入选最高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落实《山东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提升行动方案》,扎实推进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企业发展法律风险提示手册》,提高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市检察院分别联合市妇联、民建枣庄市委到女企业家驿站、相关企业开展问计问需调研,开展“民营企业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议”等法治宣讲活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办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助力优化公平开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滕州市检察院办理的王某振、范某雄假冒某跨国企业注册商标案,入选省检察院“4·26”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十四五”时期,市检察院是如何协同其他部门,持续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
李雪冰:“十四五”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强化协同保护,共促社会治理,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深化跨部门协同保护
注重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打击侵权假冒、侵权盗版等专项行动,通过建立机制、联合督办、同堂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共画知识产权保护“同心圆”。市检察院、滕州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管部门会签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健全行刑衔接配合机制。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八部门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中心,全力构建“打防建治”相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网络,入选山东省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典型事例。
助推社会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发现的行业治理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滕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走访企业深入调研,针对办案中发现企业保密制度、保密措施和员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协同企业和行政执法部门共筑商业秘密“防火墙”,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多元开展法治宣传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理念,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交流会、送法进企业等多种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走进市民热线直播间等方式增加宣传覆盖面,讲好检察故事。市检察院每年组织全市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助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造的社会氛围。市检察院、市中区检察院深度挖掘案例的法治教育意义,撰写的《“特供酒”的真面目,起底“特供酒”黑灰产业链》,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检察日报头版、长安街知事等转发报道,入选首届全省优秀检察办案故事,起到了良好法治宣传效果。市检察院、市中区检察院、台儿庄区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企业代表等参加听证会、庭审观摩等活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记者:“十四五”时期,市检察院是如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的?
张攀:“十四五”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聚焦工作体系、工作机制、能力建设,持续优化检察资源配置,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效能不断提升。
着力建强工作体系
2022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部署要求,全面推开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工作,一体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构建“捕、诉、监、防、治”全链条一体化保护格局。市检察院、滕州市检察院、市中区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其他基层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工作体系不断健全,综合履职模式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全市从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人员共计24人,其中检察官14名,检察官助理10人。
着力完善工作机制
深化“一案四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是否涉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实现知识产权最优检察保护。强化一体履职机制。建立健全“刑事追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案机制,打造“内部融合、行刑联动、检企共建”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入选省检察院“做实平等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典型事例。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决定不起诉的17件案件,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防止“不刑不罚”问题发生。健全跨区域协作机制。峄城区检察院向制假窝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及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助推加强白酒制售及寄递行业日常监管。完善权利人合法权益综合保护机制。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制度作用,破解权利人维权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为破解办案技术难题,建立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委托技术调查官协助审查证据,邀请10名行政监管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交流培训、庭审观摩、案例培育等活动,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上下一体办理。强化业务骨干在案件办理、实务调研、理论研究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1篇理论文章获评最高检征文一等奖,并被《中国检察官》杂志刊发,总结的3个问题解答入选省检察院《“百庭观摩千庭评议”百问百答》。
记者:据了解,市检察院为落实市委“服务企业年”工作部署,设立了企“枣”检服务中心,请介绍相关情况?
张文亮:为创新落实市委“服务企业年”部署要求,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设立了企“枣”检服务中心。
企“枣”检服务中心寓意
企:寓意企业、企服、企盼,立足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回应企业发展期盼。
枣:谐音“早”,寓意早发现、早预警、早服务、早化解,实现检察服务靠前一步、主动一步。
检:彰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法治力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企“枣”检服务中心既体现检察属性、地域特色,又突出服务前置、精准助企的工作导向。
工作定位
企业身边的法治护航站、营商环境的检察守护者
工作内涵
靠前服务,主动护航。以“早”为核心,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变被动办案为主动服务,对企业法律风险、经营难题、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
法治护航,公正惠企。既坚守法律底线,又体现司法温度,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精准高效,便企利民。立足检察职能,聚焦企业急难愁盼,精准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防范、权益保护等一站式、专业化、常态化检察服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品牌赋能,彰显特色。以“枣”为品牌符号,打造具有地方辨识度的检察服务品牌,提升传播力,树立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公信力。
具体服务举措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违法违规风险,立足司法办案,全方位、多维度、系统性推进企业风险防控建设,通过搭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为便于企业快速反应诉求,探索在高新区产业园区设立企“枣”检服务中心,派员定期值班、不定期上门走访调研,聚焦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司法需求,为企业提供诉求受理、法治咨询、法治体检等“定制式”服务,积极为企业答疑解惑、纾困解难。
记者:今年是市委确立的“服务企业年”,检察机关在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张洪伟: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承上启下、布局未来的关键之年。当前,全市正聚焦“强工兴产、转型发展”战略,加快构建“432”现代化产业体系,产业正向绿向新转型发展,为全市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行方向,也对全市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大局为重、民生为大。一方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走私、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重点,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能力水平,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紧盯就业、消费、社保、医疗等重点领域,聚焦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群体,抓住危害食药安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依法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责任编辑:田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