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查毒任务诱使孩子吸毒,三大问号有待拉直

洋葱快评 |  2026-04-26 17: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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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25 日核实获悉,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刑五年。判决书显示,马某为完成查处任务,找到社会人员徐某索要涉毒线索。2024 年 1 月,徐某通过他人召集 6 名未成年人,随后马某将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交给徐某,徐某等人在一家宾馆内诱使 6 名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再联系马某将 6 名未成年人当场查获。

尽管马某已被判刑惩处,但这起案件的动机、细节、后果无不令人震惊,背后值得反思和追问的问题数不胜数。从动机来看,马某只为完成查毒任务、谋取个人业绩,行事目的不仅不纯,更是极度邪恶。纵观全程设局下套的操作,手段看似 “专业”,实则令人恐惧。从后果而言,六名无辜未成年人,既遭受毒品侵害,又遭遇执法恶意构陷,双重伤害之下深受其害。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弱势群体,国家为此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更是全社会普遍共识,《禁毒法》中也有明确约束条款。然而,马某为完成查毒任务,伙同徐某等人诱导未成年人吸毒,这哪里是一名知法懂法的执法者该有的行径,其恶劣程度,甚至远超影视剧中部分反派的恶行。

普通不法分子作恶,尚且会对老幼、病残、孕妇等弱势群体有所顾忌。反观马某及其同伙,公然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蓄意诱骗吸毒,彻底颠覆大众对人性之恶的认知。这般突破底线的恶劣行径,严重危害社会安定与公共秩序。针对这起突破认知的极端案件,至少有三大疑问亟待解答,期待相关部门及时公开回应,向社会交出一份经得起审视的答卷。

其一,马某的法治底线与道德良知究竟何在?身为人民警察、派出所副所长,本应具备匹配职业与职级的综合素养,知法、畏法、守法是基本准则。可马某的所作所为,完全与法律要求背道而驰,公然违反《人民警察法》多项规定。抛开公职身份不谈,单从做人底线而言,其行为已然毫无人性。

其二,马某作恶的全部帮凶该如何追责?文中 “徐某通过他人召集 6 名未成年人”“徐某等人” 等表述足以说明,该案存在协同作案团伙。参与其中的全部人员名单、具体罪责、处罚结果,理应全面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若无外围人员配合协助,马某诱骗未成年人吸毒、完成任务指标的恶行根本无法落地,所有帮凶绝不能从轻放过。

其三,还有多少硬性执法任务在倒逼执法失范?此前,多地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曾曝出 “处罚指标”“罚款任务” 乱象,引发舆论热议,经专项整治后已明显收敛。但本案暴露出,部分地区仍向基层派出所硬性摊派涉毒查处指标,此类畸形考核机制必须彻底纠偏。执法本应坚持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的原则,绝不能搞任务摊派、指标量化。

摊派查处任务的初衷,或是为倒逼基层主动履职、整治涉毒乱象,但硬性下达考核指标,本质上是逼迫基层必须完成定额任务。一线执法若面临考核压力,在难以查获真实涉毒人员的情况下,就容易滋生刻意设局、人为造案、炮制案件等乱象。表面上完成了禁毒考核指标,实则严重践踏法治尊严、损害执法公信力,给社会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危害。


作者: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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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