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提醒函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4-27 08:55:32原创
“五一”假期临近,我市即将迎来旅游旺季,为营造放心消费、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现提醒提示如下: 请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严守法律法规,强化价格自律。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恪守诚信原则,规范定价行为。 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者,必须严格遵照定价标准执行,严禁通过拆分项目、变换名目等形式变相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妥善留存交易信息记录。 三、落实明码标价,做到规范透明。 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标示醒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计价单位和数量。对另行收取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1.宾馆酒店、民宿、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要做好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收费总金额等信息,不得随意涨价、到店加价、不合理扣押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退款。鲜活水产品时价有变化的,必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2.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时令价”等模糊标价,不得随意涨价、到店后加价、口头模糊报价,不得乱收加工费、餐具费。店外揽客不得用虚假的低价诱导消费者进店。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标示,应当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自制饮料要标明计量单位和价格。单价、计价单位要和数字同等清晰,不得使用误导性数字格式,不得用大小不一、位置摆放不显著等,引发消费者产生“价格更低”误解。 3.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住宿业经营者在网络预订平台上不得设置显失公平的条款,在平台房源页面的显著位置标注退款政策,完整展示政策全文,不得使用“详见细则”等模糊表述,隐藏或淡化退款提示,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取消订单或提高价格。建议设置与退订时间梯度相匹配的退款比例,对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因素、景区政策等)应设立特殊退款通道。 4.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其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等价格,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价、变相涨价或提高收费标准。 5.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机动车停车场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四、杜绝虚假宣传,维护交易公平。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宾馆、民宿等住宿经营场所发布的广告及线上平台营销页面客房描述图片等要与实际情况相符。通过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使促销活动真正惠及消费者。 五、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无证无照经营,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工制作规范等制度,严防食源性疾病,要规范食品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得采购、使用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或作弊计量器具;不得缺斤少两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快速化解纠纷,提升消费体验。 倡导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市场主办方开展先行赔付工作,快速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应当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消费投诉,维护和谐消费关系。 七、加强行业自律,严禁串通涨价。 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上涨,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请广大消费者选购商品、就餐住宿、外出旅游时,理性消费,注重安全。 一、选购商品应注重品质保障 建议优先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场、超市或正规电商平台,仔细查验包装标识、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贮存条件等信息,拒绝购买“三无”产品。选购日照绿茶时,建议优先选择品牌专卖店、老字号茶庄或授权门店,索要发票并核对产品信息。优先选择通过有机认证、绿色食品的产品,避免轻信“低价引流”,谨慎对比市场价。 二、餐饮消费要关注食品安全 外出就餐要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良好的餐饮单位。点餐时注意菜品明码标价,慎食生冷、野味及未加工食品。冰镇啤酒与海鲜同时食用可能刺激胃肠,尤其对肠胃较弱或初到异地的游客易引发腹泻,建议适当搭配温性食物(如姜茶、热汤)。建议使用公筷公勺,倡导文明用餐,拒绝餐饮浪费。结账时认真核对消费明细,警惕“低价高收”或未明示的收费。如需网购订餐,应选择有实体门店的商家,并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餐,缩短食物配送时间。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勿长时间存放。建议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以防发生食源性疾病。 三、外出旅游要注意人身安全 乘坐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时听从指挥,不参与危险旅拍或高风险项目。选择旅拍等服务货比三家,明确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选择网络平台订票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票,警惕“代抢车票”“内部票”等陷阱。预订住宿、酒店,应仔细查看真实评价,确认退订政策。消费过程中请注意保留合同、票据、支付记录等凭证,对电商平台订单、聊天记录、物流信息等及时截屏存证。 五一假期,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商品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

责任编辑:吕海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