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淄博购买自住住房 可同时提公积金+办公积金贷款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王莉莉 2026-04-27 10:29:08原创
淄博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时,能否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4月27日,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既可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业务,也可在符合条件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成功放款,则职工不得再就该套住房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套住房的房屋总价。申请购房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职工可在网签购房合同后,持网签合同和购房款发票办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办理时要注意留足贷款所需金额。提取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再交易住房时,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确认是否办理购房提取并留足贷款所需金额;在办理完不动产过户手续后,在公积金贷款放款前,及时持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办理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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