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放污水,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27 10:19:39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排水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被依法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普2509190060号)显示,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存在“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违法事实。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二十八条,上海市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3月25日,处罚有效期至2099年12月31日。该处罚信息公示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25日。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法定代表人徐洪明,公司位于上海市宝山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经营,是上海华谊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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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