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转向:新闻生产的合法性再构与风险防控——兼论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叙事方式与构成

青年记者 |  2026-05-08 13:48:18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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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超臣(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詹志苇[(通讯作者):贺州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讲师];詹绪武(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来源:《青年记者》2026年第4期

导 读:

当下,社会真相(真实)的建构主体日益多元化,在对舆论引导尤其是突发事件的传播中,除了坚持第一时间真实、全面、客观地报道事件真相,主流媒体还应积极寻求多元主体间对真相认同的最大公约数,以“透明性”统摄真相话语权,重塑官方话语权威性认同,以便使真相迅速清晰化、明朗化。



一、引言

2014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1]的发展要求,体现了内容与技术的体用之思。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解放军报社时再次强调,“对新闻媒体来说,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和手段创新都重要,但内容创新是根本的”[2]。无论是着眼于媒介系统内部的生产要素,还是将传媒业看作社会子系统的外部功能拓展,内容产品作为新闻具象化的最终成品始终是媒体赖以生存的根本。尤其是在舆论博弈日趋激烈的网络空间,构建适应新兴媒体传播特点的内容供给机制,实现传播内容多渠道、多终端的无缝触达,是主流媒体打造新势能、新特征、新潜力、释放传媒新质生产力,实现有效传播的链路闭环。

在移动社交语境下,传统内容叙事(客观性叙事)构建的线性传输链路失灵,根植于理性生产逻辑的客观性报道在新媒体传播中面临着话语失权、内容乏力、叙事失效、受众流失等冲击。尤其是传统媒体报道长期以客观性为圭臬,多为剔除情感要素的宣告性叙事,这些特点成为制约主流媒体创新内容交互、打通传受关系、实现舆论引领的主要瓶颈。面对新闻生产与受众脱节的窘境,我国主流媒体积极构建新媒体形态及内容分发渠道,并进行组织机制变革,这些实践曾在一段时间内获得成效,但均未能从根本上破解困局[3]。争取受众是主流媒体实现主体性的核心路径,在新媒体形态的报道中,重构内容叙事对受众的关系聚合,寻求内容报道的“新”方位就成为新时代建设新型主流媒体亟待解决的急迫议题。

二、合法性危机:新闻生产的情感转向

传统客观性报道对新闻生产提出了一般性原则:记者在新闻报道中要秉持不偏不倚、客观、中立的原则,既要排除来自受众、事件、环境的情感干扰,又要避免夹带自身的主观情感。长期以来,对情感的价值审视都是在与政治理性和文化公共性相违背的商业主义和娱乐化语境下进行的[4],在新闻中纳入情感被认为是在以“耸人听闻”的方式迎合公众喜好,是新闻市井化、娱乐化、煽情主义和为追求经济利益摒弃职业精神的体现。

(一)受众的背离:传统报道方式的合法性消解

马克思指出,民众的承认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报刊就会无可挽回地陷入绝境[5]。新闻生产的合法性就在于内容报道有效抵达受众,生成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作品,兼具公共舆论引导的权威性。韦伯最先提出合法性的概念,并将合法性定义为对“法则的信念”[6],认为每一个社会活动系统能否存续,都取决于它是否有能力建立和培养对其存在意义的普遍信念,这种信念也就是该社会活动系统存在的合法性[7]。在以理性为内核的现代性机制中,注重事实信息的客观性报道构建了公众对传媒业作为社会子系统的普遍性认同,形成了新闻与社会、经济、文化的边界壁垒,新闻被定义为“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建构事实的专业技能(客观性叙事)成为建构新闻合法性认同的专业保障。

随着社交媒体作为一种基础性的信息工具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渗透,由社交化统筹的“故事化”和“场景化”传播彻底颠覆了客观性报道对受众的传输链路与聚合逻辑。一方面,移动化、社交化、智能化业务深度拓展,各类新媒体应用巨量涌现,内容的基数呈几何式裂变,出现了海量的富含趣味性的“常人新闻”和基于个性化定制、“千人千面”的算法新闻,基于客观性叙事框架、运转逻辑和社会现实所架构的传播份额占比越来越低。另一方面,智能化的新闻场景带来了更加吸引“眼球”、刺激感官、博取注意力的感性内容供给,使得“摆事实,讲道理”的客观性叙事所依赖的理性(深度思考)逻辑并不能有效应对信息超载、“注意力稀缺”的新社交环境,在社交性语境中,情感共振、关系认同表现出远大于事实和逻辑的力量。作为由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构建的新传播维度,新媒体报道颠覆了庙堂宣讲式的大众传播范式,主要表现为受众的流失和背离,本质是一场传播的合法性危机。

(二)情感赋能:再建媒体新闻生产的合法性

客观性报道效能衰减的实质在于,在社交化、可视化和场景化的冲击下,传统媒体报道与受众集聚关系的建构失灵,无法适配交互式的传播场景,失去了内容传输的推动力。万物“皆可连接,皆可关系化”的社交场景带来了更加注重情感性和体验性的内容供给,重构了媒体报道的价值体系与内在逻辑,情感开始由客观性的对立面变为建构与用户深度关联的命脉。

萨奇曼在韦伯定义的基础上将合法性分为三个维度:实用合法性、认知合法性和道德合法性。实用合法性基于组织与其直接受众之间的交换价值,认知合法性基于对某组织文化的主动支持抑或视该组织为当然的被动接受,道德合法性基于组织行为是否促进社会福利的亲社会逻辑[8]。对我国新闻业而言,实用合法性在于满足受众需要,认知合法性在于能够“飞入寻常百姓家”,为受众所接受,道德合法性在于其公共性[9]。从内生动力看,情感成为新闻报道的重要价值之源的本质是由于在社交网络的加持下,“人人都是传播者”已经成为一种可能,受众从“被动”的客体转变为了“主动”参与传播实践的主体,传播发生了深度的关系转向,传者必须就新闻报道的价值要素与受者进行平等的对话协商。

在文本报道的叙事构成中,事实性、客观性仍是新闻报道的根本属性,但从传播效力上看,情感性才是调节协商对话的关键桥接要素。在实用合法性层面,新闻服务公众的本质是以信息商品勾连受众的情感反应,社交性的对话机制体现在媒介运作中就是依靠广泛的情感转向,为用户提供更加丰富的情感供给,满足公众的内在精神价值。心理学家卡尼曼指出了人类大脑快与慢的两种思维,当人们无法处理超载的信息时,就只能依靠快系统(直觉系统),依赖感情、经验和记忆无意识的快速思考[10],在过滤失效的网状结构中,用户时刻需要对海量的信息做出快速回应,使得非理性要素——情感成为重建受众认知合法性,实现内容传播有效触达的主要构成。情感可能是网络社群时代社会动员的重要资源,若能因势利导,就可以成为舆论引导的宝贵资源[11],在群聚(聚众)传播的舆论环境下,嵌入社交性的主流舆论引导,在与多元话语的激烈竞争中以公共利益为聚焦点,建构多元聚合群体间的道德合法性权威是主流媒体变革新质生产力内部要素的外在表现。

三、关注与关系:新闻生产情感聚众的叙事向度

新媒体传播是包含内容信息和关系信息的社交性传播,在大众传播语境下,隐含在内容信息背后的关系信息价值相对微弱,但在社交化的加持下,新媒体的底层结构凸显,关系信息成为内容信息的情境与关联支撑,是决定内容传播效力的“元传播信息”。在社会性、小语境(在场与圈层)的社交环境中,作为“元传播”的关系信息取得了压倒客观叙事的合法性,情感性成为与用户共享和协商的关系互动本色。当下,情感叙事已经成为主流媒体(新媒体)运作的起点逻辑和主要框架,以用户关注为实践落点的关系传播重置了“亲”用户的关系聚合,情感叙事在新闻报道中的显性效果已被实践所背书。

(一)聚众机制:情感叙事的关系架构

新媒体的聚众机制是新闻关系化形成的突出特点,也是当下新媒体叙事的主要框架。聚众(传播)关注架构在内容中的关系生成,在底层结构注入深度社交基因,发生深度的关系面向,本质是一种主体间关系势能的聚集;在中层运作中,着力打造群聚关系链路,尤其注重突破传统传播关系,形成关系连接;以开放的内容产品建构的“可进入”的多维协商对话空间是聚众机制的上层入口,在内容的建设中,相关性或亲近性准则取代客观性叙事成为内容聚众的新维度。

情感叙事作为关系聚集的“核动力”,缝合着群聚关系的规模和强度。社会学家兰德尔·柯林斯的互动仪式链理论(Interaction Ritual Chains Theory)指出,当个体在互动中感受到彼此的情感反应,并通过自己的情感表达予以回应时,情感能量会得以传递和放大,形成情感共鸣,这种情感共鸣有助于增强群体中的关系聚合[12]。进入移动互联的聚众传播场景,节点化的个体成为新闻信息的接收中枢,由关系链的群聚属性凸显,情感成为再塑传播力的核心依托。

当下,由社交牵引的关系传播深植传播的新生态,成为新传播的底层逻辑,其本质是深度社交化的人人传播,在新闻生产与叙事上,从深度社交的底层价值——情感交互出发展开新闻生产,寻求新闻报道行之有效的“触达”方式成为当务之急,也是当下主流媒体的自觉选择。

(二)关系连接:“新闻讲故事”的情感勾连

在平台(智能化)和社交为主轴的新传播语境中,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形态对平台的嵌入传播,是移动互联时代最大的变局。

在前互联网时代的传播载体失能(受众流失)的情况下,从社交性载体中聚众突围,就必须从内容上追溯与受众的关联性,对媒介报道而言,讲故事是新闻产品建立与用户相关性(亲近性)的基本连接点。从本质上看,借助社交性媒介形成的关系推送,尽可能地在感情、感动等生活化、人情化的节点上传输情感体验,形成情感聚合力,扩张情感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是“新闻讲故事”的内在传播机制。从表现形式上看,“小切口”“轻量化”“易转换”是“新闻讲故事”的内在构成,也是微博、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微传播”的自身优势。

视角的“小切口”。在传播实践中,聚焦“平凡人”的情感取向已然内化为主流媒体记者和编辑的职业意识形态[13],故事性传播是以平民视角为切入点,聚焦小人物的贴近性传播,这些以普通人为切入口,饱含深情,以小见大,由点及面的故事化叙事为传受双方的关系升级提供了持续的情感供给,有利于激发用户的情感认同,提升对主流价值观念的社会认同度。

选题的“轻量化”。“事件”而非“主题”正在成为新兴主流媒体发布文本的主要诱因[14],在叙事中,内容突破了宏大叙事的框架,以“小事件”为背景的“微叙事”成为常态,这些富含生活化、趣味化、故事化的微报道从传统叙事中脱离,通过将情感附着在小人物、微场景和轻议题的事实性信息中,激发用户感动、兴趣、快乐、欣赏等情感体验,形成共情化效应。

传播的“易转换”。随着“报台网端屏”的深度融合,文转图、文转语音、文转视频技术不断打破内容生产的界限,情感报道实现了跨渠道、跨终端、跨形态的融合式传播,提高了信息的传播效率和影响力。从当下新闻传播实践来看,一次采集、多元生成的内容生产机制形成了情感叙事的包容式架构,作为对新媒体底层逻辑与规律的体认,以关系聚合为目标的“情感连锁”已经成为新闻故事化的普遍运作方式。

从传播效果上看,故事性可以兼容事实性和情感性,也具有价值引领的属性,这种非中立性的信息传播的本质是价值观的输出与说服目的的实现[15]。主流媒体的故事化传播并不是放弃客观理性的立场,而是要诉诸理性事实的感性表达,以更具亲和力、更“接地气”的内容、视角、语态建构报道的亲和力,进而实现权威下沉,本质是坚持用户思维、洞察用户文化的体现。

(三)关系加推:短视频报道的情感冲击

《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5)》指出: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40亿,网民使用率为93.8%,人均单日使用时长长达156分钟,居所有互联网应用首位,同比增长3.1% [16]。当短视频成为新兴传播主流形态后,其社交化、碎片化和移动化的传播逻辑在很大程度上放大了情感的传播力和感染力,这使得情感成为影响人们交际方式和传播行为选择的重要因素[17]。相对于传统媒体新闻生产的长篇累牍,数字技术实现了文字、声音、图片、视频等多形态的融合传播,在众多主流媒体的社交媒体新闻形态中,视频具有更强的直观性和视觉冲击性,更能激发受众的共情感。

短视频报道与传统视频最大的不同,在于其以原生态、生活化的视角,通过用户沉浸场景的拟态,拉近与用户的关系,形成了社交的贴身感和亲密感。传统电视新闻叙事本质是一种“无我”叙事,无论是“记者之我”“主播之我”亦或是“报道之我”“观众之我”,都被深深压制在客观性叙事框架之中,关系主体的情感交互只能寄托于超越叙事规则的结构性缝隙。短视频在新闻报道中的全方位嵌入,颠覆了新闻叙事的客观性范式,以隐喻对话、交流的社交化逻辑深植传播新生态,以“对话之我”“网民之我”开展的对话式传播,表白式传播,唤询式传播开始成为短视频报道与受众建立情感链接的关键主体构成,新媒体情境中的短视频报道是将情感深度糅合进关联受众的语态与场景,进而将报道还原为社交语境中人人对话的情感传播。

在新闻生产架构上,嵌入社交基因的短视频新闻(如央视总台的《主播说联播》《大国外交最前线》)一改传统报道严肃、呆板的语言风格,在以更日常化、通俗化的语言解读热点的同时,所述内容也更加“接地气”、遣词造句更具“网感”,在播讲方式、内容选题以及创意策划等方面都进行了升级,适应了当下用户群体年轻化、社交化、情感化的传播趋势。

在短视频报道中,虽然记者和观看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基于差异化的想象关系,但由于“视觉的可见性”而包含着“亲密性”,形成吉登斯所言的“亲社会互动关系”(Intimate Parasitology),这种关系支撑观点、情感、态度的彼此交互,促进彼此理解,最终会演化成强关系,继而深刻地嵌入“属我性圈层”,成为用户参与日常生活交往的一部分,正是在这种假想性亲密关系的推动下,短视频报道常常能够拥有比传统报道形态更强的情感冲击力。

四、“我们”的报道:情感叙事的聚众构成

深度的数字化传播,是关系和场景链接的传播,是从庙堂(一对多)迈向集市(一对一),从独白走向对白,由“单元”转向“社会”的传播,在人与人的对白性传播中,消解“旁观者”的立场锁定,让独白的“我”报道进化为与受众“共同在场”的“我们”的报道,再构内容聚合关系的合法性是当下新闻生产变革中殊途同归的实践导向。

(一)“对话与共享”:主体间的情感逻辑

在新媒体环境下,传播与受众成为一种共生关系,不再以传媒为本位,而应在“主体间性”理念下处理与受众之间的关系,以受众为中心来建构新时期的传播体制[18]。网络的隐匿性、自发性和主体的极端多元性加剧了舆论生态的不确定性,在与多元主体的话语争锋中,凸显公共利益至上,以公共性为出发点,寻求多元主体间的信任、共识、认同、理解是新闻报道塑造道德合法性认同的重要渠道。主流媒体的主体间性体现在内容报道中,就是以平等、亲和、富含人情味的情感话语搭建可协商、共享的群聚关系链路,形成面向多元利益群体的协商对话窗口,在关系建构与议题商议中凸显主流媒体的公共角色、公共担当、公共权威,强化舆论引导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所谓主体间性,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与人的平等关系,是对多种利益主体、多种价值观念甚至多种意识形态合法资格的承认[19]。在以社交化和可视化为特质的新媒体传播中,传统报道的低语境、大情境已经被再构为高语境、小情境的关系网络,超然理性叙事的消解使得情感成为应对信息环境的自然反应,情感逻辑由此成为内容报道聚众构成的重要维度。新闻生产随即由“我—他”主客体传播转变为了“我—你”传播和“我—我”传播,实现了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转向[20],其中,以“我叙事”“我在场”“我参与”为内聚焦的社交场景传播成为媒体报道与用户进行对话共享,实现主体间情感认同的价值构成。

(二)“我带你到场”:“我叙事”的情感隐喻

在新文本叙事中,传统的第三者(上帝)视角消减,第一人称视角的“我叙事”盛行,新闻的客观性规则要求的“捂住我的嘴巴”的框架被颠覆,“我对你说”“我带你到场”的叙事图式成为当下新闻生产情感转向的显性标志。第一人称的交互视角是指记者本身就是事件亲历者,“我到场”“我看见”“我和你面对面说”等以“我”为“媒”的个性化视角实现了对话题、事件、状态、场景等新闻元素的“真实”复原,完成了新闻当事人与观众交互的去中介化、原生态化和关系赋能,并且加权“自己人效应”“陪伴效应”,以“我与你”的亲密式交流,形成了良好的交互体验、关联体验和临场体验。记者以“我”的口吻对着镜头说话,消融了屏幕的间距感,给用户以“他正在对我说话,我可以回应”的隐喻权利[21]。?

传统新闻报道在本质上虽然也是情感性的,但其情感必须隐蔽在事实载体中才具备“可见”的合法性,这种以书写“他者”来传递情感的客观性报道由于缺乏双向的反馈,缺乏第一视角的体验感,记者无法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述说其真实想法,没有“我和你”的对话感,并容易引起误解。“我叙事”是通过记者的个性化视角搭建的“我和你”的协商对话关系,具有天然的情感交互性。

(三)“我们共同在场”:具身传播中的情感体验

主体间性的直接面向是将记者的身体作为连接场景与受众交互的桥梁,赋予受众想象的身体在场,实现内容与受众的身体间性交融,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我与你”互嵌,融为“我们”的新传播场景,形成“我们共同在场”的情感表演和情境性情感体验。拉康的镜子阶段理论认为,婴儿觉得镜子中的形象并不是他真实身体的映像,而是没有任何缺陷的想象中的自己。短视频的情感话语消除了由屏幕区隔产生的视角等级,本质是一种理想化的自我建构,所弥合的是现实与想象的差距。例如,以B站为代表的亚文化群体多为短视频的忠实粉丝,作为Z世代的他们在生活中并没有成年人足够的社会地位与社会权力,因此诸多诉求无法被满足,强烈的表达欲以及对自我经验被理解的渴求使他们在多样性的短视频作品中寻求情感支持,获得意义、快感与身份认同。

视频化与社交化的结合使得可视化的具象传播转换为具身传播,人的身体成为新闻产品的内容构成,人人传播中的具身关系成为关系链的重要节点,“作为交往的身体”甚至演变成能触发和在真实情境中一样反应的身体刺激。在VR新闻纪录片《洛杉矶的饥饿》中,当受众在虚拟场景中看到晕倒在自己身边的饥民时,很多体验者会忍不住地去搀扶,产生和真实世界相似的在场感和情感代入。可供用户沉浸、“自由”探索的虚拟场景,其存在的主要目标在于刺激用户的情感共鸣,而非为其提供意义[22],在数字新闻营造的场景化传播中,“我到场”的“我”由记者转化成了用户,受众再也不是置身事外的观看者,而是置身事内的目击者、参与者和体验者。

(四)“我们互构为场”:人格化关系中的情感交互

在共享、协商与互构性的共同行动中,文(报道)与人、人与文(报道)深度演化为可以互相进入的人与人的关系,在人与人的关系中互构传播文本和传播情境,人格化传播成为场域互构的切入点。在报道文本的建构中,人格化或内嵌在互动性的叙事框架,或作为“方向性的他者”,通过将传播者还原为用户维度的普通人,与用户互为位置,打造人设。

人格化是区分自己和他人的真正标志,也是网友关注媒体的根本动力,只有人格化了,影响才会最大化[23]。用户通过观看“人格化”的媒介报道,建立和记者的亲密关系,获取嵌入在亲密化关系中的后台资本。由于“后台”有意无意的“裸露”,观众看到了与日常生活异质、真实的场景,甚至是平时“正襟危坐”的主持人风趣、幽默、亲和的一面,这种在熟人圈子和日常新闻播报中无法获取的资源优势被称为“弱链接优势”(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即“弱”关系由于异质性强更有“看点”。在B站搜索两会相关话题,播放量和收藏量排在第一位的是《我是新华社记者张扬~我来B站啦》,在该视频中,张扬将镜头对准了自己的设备包,对日常拍摄设备和用途,甚至包括自己在采访期间所带的零食都做了详细的介绍。通过记者的个性化传播,报道内容得以“人格化”,并通过日常人格化叙事使新闻变得可亲,展示出“弱关系的强力量”,久而久之,这个屏幕中的陌生人似乎变成了生活中的“熟人”,用户已不仅仅在“围观”,而且深入地代入和参与。新闻叙事也从客观性报道建构的“你是你,我是我”变成新媒体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进而变成“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互构性传播。

五、新闻生产的隐忧:情感转向的风险防控

主流媒体新闻生产的情感转向是将关系嵌入新媒体的深层结构,再构传播合法性的一种内生性追求,不仅增强了主流话语的影响力,拓宽了主流话语的触达路径,使其新闻产品频频成为“爆款”“热点”,而且推动了一批传统记者成功转型为新时代的“意见领袖”,这些“网红记者”以“我视角”展开叙事,通过多维人格形象展示来吸引受众关注,建构与用户共同在场的亲密性对话,协同“我们”的效应,从而反哺媒体,为主流媒体在移动互联时代“重掌麦克风”、扩大影响力加权赋能。?

在主流媒体的新闻叙事中,情感转向主要是就叙事权重和重要构架而言,是在新闻真实性统摄之下的运作框架,更多地适用于社交化和可视化建构的高语境、小场景叙事,也可以赋予冷冰冰的智能程序以个性化传播,为其提供增量支持。但当情感转向背离人文性的锚定,背离事实(真实性)而成为传播目的时,情感转向就会陷入煽情主义陷阱和伪情感误区,出现情绪化信息黑箱,引发公共信任危机,走向真相的“反身化”,进而诱发群体性情感洪流,造成新闻传播的失实、失度、失职,甚至是对“主流话语体系”合法性的完全反噬。

在后真相语境下,情感叙事风险的本质在于真相虚化,界定“何为真相”的权威从机构媒体抽离,转向了以集市性、异质性为特质的公民性情感主体,主流宏观报道也一并分解成了事件性、故事性传播,真相从庙堂流入集市,甚至异化为倒逼现实的情绪发泄。未来,随着数字新闻的广泛应用,过度的情感刺激还可能造成对新闻真实性的解构。例如,VR新闻是一种由360度摄影机拍摄的“超真实”画面,它基于虚假模拟场景的体验真实,而非对新闻事件真实的经历,新闻的事实真实在音效、三维画面、数据技术的组合刺激下演变成了一种图像真实和游戏真实,解构人们对真相本身的关注。有实证研究指出,战争和灾难是VR新闻的最主要的选题范畴,占此类报道总量的近三分之一[24],这一方面自然与VR技术的适用范围有关,但更主要的则是由于刺激用户情绪反应的需要。甚至可以说,VR新闻的生产逻辑是对传统新闻法则的颠覆,是对本质主义的新闻“真实性”的嘲弄[25]。

当下,社会真相(真实)的建构主体日益多元化,在对舆论引导尤其是突发事件的传播中,除了坚持第一时间真实、全面、客观地报道事件真相,主流媒体还应积极寻求多元主体间对真相认同的最大公约数,以“透明性”统摄真相话语权,重塑官方话语权威性认同,以便使真相迅速清晰化、明朗化。具体来说,坚持以新闻流程的开放性和专业性重构“真相初始点”,在本源上复原事件真实,从根本上瓦解网络负面情绪传播的聚合力,将话语重心“聚焦”在与事实相关的议题中,以传播的透明性进行监测(程序性监测和过程性监测),防范由新闻不透明而带来的对新闻生产的不信任问题,抵御情感传播的负效应对新闻专业性的侵蚀。最后,在将情感融入报道对话机制的同时,以人文性本位来防范伪情感、非理性的情绪的反噬,重建公众对主流新闻业的情感信任,引领新闻生产与公共舆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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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格式参考:

陈超臣,詹志苇,詹绪武.情感转向:新闻生产的合法性再构与风险防控——兼论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叙事方式与构成[J].青年记者,2026(04):48-55.

责任编辑: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