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为邦本”到“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丨学有道·专题
学有道 | 2026-04-28 06:00:00 独家

坚持“第二个结合”,让传统为政智慧焕发生机
□ 赵庆杰

文章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价值基点,其形成深受特定文化传统的影响。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干,儒家所提倡的“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知行合一”等思想智慧,历经传承淬炼,构筑起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基本框架。当下坚持“第二个结合”,让传统为政智慧在新时代焕发生机,将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重要的文化滋养与镜鉴参照。

价值之维
从“民为邦本”到“以人民为中心”
“为谁创造政绩”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儒家“民为邦本”的理念与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存在深层的逻辑契合,这一传统智慧的当代转化,为树立“为人民出政绩”的政绩观奠定了价值基础。
其一,都强调人民的重要性。
在民众地位问题上,早在《尚书》中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经典论述。孟子更是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立君为民”是荀子民本思想的核心命题。“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这一论述将君主的存在价值完全锚定于为民服务之上,明确了“民本”而非“君本”的价值取向。
当然,儒家民本思想也存在历史局限,民本与民主并不相同。
民本观念下民众始终是被治理的对象,而非政绩的主体。而中国共产党的“以人民为中心”则建立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一基础之上,人民是政绩的创造者、享有者和评判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公仆对人民负责,天经地义。”正确政绩观应该坚持为人民出政绩,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其二,都注重人民的福祉。
在民生问题上,孔子提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要求统治者“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孟子的“仁政”学说中包含丰富的民生思想:一是“与民同乐”的政治理念。他要求统治者“乐民之乐”“忧民之忧”;二是“制民之产”的经济政策,因为“无恒产”容易“无恒心”;三是“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的具体主张。
古代民本思想虽然服务于封建统治的终极目的,但其对为民造福价值的肯定,为后世提供了超越性的精神资源。新时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民生为大,为群众多办实事,让群众可感可知;要聚焦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立场的坚持,也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创造性转化。
其三,都将民心向背作为政绩的评判标准。
孟子提出“得民心者得天下”的著名论断:“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君舟民水”是荀子最著名的比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由此推论:“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
“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古训与“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的现代理念一脉相承,正确政绩观要求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政绩评价标准。人民不只是政绩的被动受益者,更是政绩的主动评判者。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这意味着,新时代政绩观在继承“民为邦本”传统的同时,实现了从“为民做主”到“由民评判”的深刻转变。这要求建立真正回应民意的政绩评价机制。“民心”不再是抽象的合法性修辞,而是可操作、可检验的评判标准。
主体之维
从“为政以德”到党性修养
在政绩创造中,主体的素质至关重要。儒家对这一问题的思考,集中体现在“政者,正也”的命题上。“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所以,“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者的道德修养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加以把握,它们共同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主体品格。
第一,“忠信笃敬”的品格要求。
“忠信笃敬”是儒家极为重视的四大品格,“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忠”强调内心之诚,是对自己的要求,指向内心的真诚无欺。“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要求为政者对待职事不懈怠、执行政务尽心尽力。“信”强调对外之诚,是对外的承诺,指向言行的表里如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笃”强调行之厚重,是行为的态度,意指笃实、厚重、坚持不懈。“敬”强调事之恭肃,是对待事务的态度,要求认真、谨慎、心存敬畏。
今天,党员干部仍然应该秉持“忠信笃敬”的品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忠诚于初心使命;言必信、行必果,以真诚赢得群众信赖;严谨求实、真抓实干,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样创造的政绩才是实打实的、经得起检验的,而不是“盆景工程”“数据注水”的虚假政绩。
第二,“清正廉洁”的底线意识。
“廉者,政之本也。”廉洁被视为为政的根本。孔子对“义利之辨”的论述,奠定了儒家廉洁思想的理论根基。孔子主张:见利思义,不义不取。“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对于为政者而言,“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廉平之守,不可攻也。”孟子对廉洁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准。他认为:“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这一标准要求为政者不仅要远离不义之财,还要主动规避灰色地带,展现出更高的道德自觉。
在今天,廉洁不仅是不贪不腐,更强调克己奉公、淡泊名利。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与廉洁自律统一起来,没有清正廉洁的品格保证,所谓的“政绩”很可能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第三,公而忘私的崇高境界。
荀子要求“公义胜私欲”。贾谊在《治安策》中提倡“国而忘家,公而忘私”,指明了为国家、公义牺牲个人和家庭利益的崇高境界。
为政者“以何种心态”干工作直接决定政绩的性质与大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属性,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对于中国共产党人而言,党性的最高体现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如果党性不强,就容易在工作中产生“私心”,把政绩视为个人升迁的资本,从而催生“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党性是辨别“真政绩”与“假政绩”的试金石,是抵御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思想堤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必定有我”,就是党性的生动体现。前者是境界,要求我们不计较个人得失;后者是担当,要求我们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因此,应该以党性修养涵养正确政绩观,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
实践之维
从“知行合一”到实干担当
中国传统思想历来推崇实干、反对空谈。《尚书•说命中》有言:“非知之艰,行之惟艰。”这句古训精准点出了认知与实践的普遍矛盾——知晓道理相对容易,将道理付诸行动才是真正的考验。
儒家思想对这一问题的回应,经历了从“知易行难”到“知行合一”的思想深化。孔子强调“敏于事而慎于言”,主张“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将“行”置于“学”之前。孔子本人就是实干的典范,他提出“仁”的学说后,周游列国十四年,历经磨难仍坚持传播仁学;晚年归鲁,又讲学授徒、整理典籍,将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荀子认为“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将实践视为认知的最终目标。“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强调行动是成就事业的唯一途径。至明代王阳明,更提出“知行合一”的著名命题:“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在他看来,认知与实践是高度统一的,真正的认知必然伴随自觉的行动,脱离实践的“知”是空洞的教条。
儒家知行合一的实践智慧,为实干担当精神提供了哲学根基。这一思想深刻揭示了政绩创造的内在逻辑: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只有将理念转化为行动,才能创造真正的政绩。
其一,正确政绩观需要实干精神。
马克思曾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强调“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实现从“知道”到“做到”的转化,一是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把宏大的政策理念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行动,避免“拍脑袋决策”;二是需要科学决策、尊重规律,防止急功近利、盲目蛮干乱作为;三是需要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不搞“一阵风”式的运动,而是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
其二,正确政绩观需要担当精神。
“实干”往往需要“担当”。担当精神是在实干的过程中面对职责、困难或风险时,不回避、不推诿,主动迎上、敢于负责、善于作为的内在品格和行为准则;是“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自觉与勇气。它既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境界。“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请益,曰:‘无倦。’”也就是说,为政者在政治活动中要身先士卒、躬耕实践,做好表率,不辞劳苦。今天的党员干部在为人民出政绩的过程中,要敢于担“责”、担“难”、担“险”、当“先”,而不是遇到问题“甩锅”“躺平”,面对困难“爱惜羽毛”“精致利己”。
“以实干出政绩”既是对中国传统知行关系的继承,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运用,更是对新时代干部作风的根本要求。真正的政绩,写在坚实的大地上,写在人民的口碑里,写在历史的长河中。唯有实干担当,方能成就经得起检验的政绩。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端正权力观是建树政绩第一关
□ 赵迎辉

核心观点
政绩观和权力观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简单来说,权力观是政绩观的前提和基础,影响着政绩观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政绩观是权力观在实践中的自然延伸和具体体现,反映了权力行使的落实程度和实际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观和权力观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简单来说,权力观是政绩观的前提和基础,影响着政绩观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政绩观是权力观在实践中的自然延伸和具体体现,反映了权力行使的落实程度和实际成效。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要端正权力观。广大干部需要切实领悟和践行“权为民所用”的理念,彰显权力的公共属性和服务本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知晓权力来处
把握“政绩为谁而树”的价值导向
正确的权力观是创造正确政绩的前提条件。只有坚持正确的权力观,知道权力从何而来,才能懂得权力该为谁所用,才能明白政绩为谁而树。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
这一对权力来源和本质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为民造福”。只有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摒弃私心杂念,不计个人升迁得失,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如果权力观出了问题,认为权力是靠个人能力、背景关系得来的,甚至将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那么所追求的“政绩”就必然会偏离为人民服务的轨道,走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以权谋私。因此,广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并忠实践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从人民利益出发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做到不负人民重托,不辱共产党人使命,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规范使用权力
校准“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标尺
正确权力观是创造正确政绩的“安全阀”。政绩的创造过程,本质上就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过程。能否坚持正确的权力观,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直接影响着政绩的具体内容和实践方向。一个干部创造了什么样的政绩,能清晰地反映出他是否真正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正确政绩观要求政绩要实,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要处理好短期效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工作落脚点,反对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和数据造假,这正是权力规范运行的必然要求和直接体现。
如果权力观出了问题,自以为手中有权就可以为所欲为,政绩观就会偏离正轨,创造出的所谓“政绩”越突出,可能造成的危害就会越大。实践证明,只有经得起法律和制度检验的政绩,才是群众真正受益的实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作为基本遵循,从源头上为权力运行设定轨道、划清边界,守好依法依规底线,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积极作为,真抓实干,从而创造出可持续、利长远的真业绩。
接受监督制约
划定“靠什么树政绩”的行为底线
正确权力观是创造正确政绩的“矫正器”。权力观关系着政绩的取得方式和实现路径,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异化,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偏差,确保政绩观始终指向“为民造福”这个终极目标。大量事实证明,政绩观问题与权力任性滥用密切相关,实践当中出现的各种政绩观错位现象,多数都跟权力行使不规范、权力监督不到位有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只有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一切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科学决策,实干苦干,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确保政绩创造的全链条、各环节始终沿着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正确方向推进。既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为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制度保障。又要提高制度执行力,通过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等方式,紧盯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有效识别和纠正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从而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政绩之本,在于为民。广大干部必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用正确权力观时刻校准政绩的思想坐标,方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造出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扎实业绩。
【作者系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法部教授】
为青年干部校准政绩“航向标”
□ 赵 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于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实干担当、奋发有为具有重要意义。
当代青年干部是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一代,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事业的薪火相传和长远发展。在充分肯定青年干部主流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在基层治理日益数字化、考核评价日趋精细化的背景下,少数青年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了迷茫、焦虑甚至“被动内卷”的状态,极个别同志呈现出“隐性躺平”倾向。如何科学分析这一现象,在严管厚爱中引导青年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当前学习教育中亟待深入研究的课题。
青年干部的成长并非在真空中进行,他们的工作状态和政绩观形成,深受当前基层治理生态和自身成长阶段的双重影响。青年干部承载着组织的厚望,怀揣着干事创业的理想。但另一方面,他们中的许多人从“家门”到“校门”再到“机关门”,缺乏复杂局面的历练和与群众长期打交道的经验。部分青年干部家庭条件相对优渥,成长环境较为顺遂,对群众的急难愁盼理解不深。当书本知识遭遇基层现实,理想抱负遭遇烦琐事务时,容易产生本领恐慌和心理落差。
当前,基层工作普遍面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对于处于执行层的青年干部而言,他们往往是各类考核评价压力的最终承受者,容易陷入为“过关”而工作的思维定式。
少数青年干部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偏差,其成因多元、情况复杂,需从内外因两个层面加以区分和审视。
从内因看,部分偏差与主观态度和党性修养相关。一是党性实践历练不足。个别青年干部入党动机不够纯粹、从政初心不够牢固,把岗位当“跳板”,把工作当“镀金”,一旦发现“投入产出比”不合预期,便滋生消极应付心态。二是群众观念淡薄。部分青年干部缺乏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懂得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怨什么,工作中只看领导眼色、不看群众脸色,只想讨领导欢心、不怕让群众失望。三是危机意识不强。部分青年干部安于现状、缺乏忧患意识,对“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体会不深,在工作中表现出“佛系”心态。这些偏差,根子在于党性修养不够、宗旨意识不牢,是主观态度问题,需要在教育引导中重点纠治。
从外因看,一些偏差是环境影响和现实压力所致。青年干部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房贷车贷等现实压力叠加,导致部分干部精力分散、心力交瘁。当考核体系过度依赖量化指标、打卡记录时,青年干部有时不得不将大量精力投入材料美化中,在重“迹”轻“绩”的倾向下逐渐发生政绩观偏差。一些地方职级激励作用发挥不够,晋升渠道相对狭窄,年轻人感觉“天花板”太低,久而久之产生职业倦怠。
对于青年干部而言,把正确政绩观刻进骨子里、融入血脉中,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成长指引。帮助青年干部厘清方向、校正偏差、增强本领,既要从严管理,又要真心关爱。
以“育”为先,强化党性教育与能力培训。青年干部正处于人生的“拔节孕穗期”,需要持续的思想淬炼和政治历练。要将正确政绩观教育融入干部成长全周期,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青年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要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深化以案说纪、以案说责,让青年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要强化实践锻炼,完善“导师制”传帮带机制,让老同志一对一指导,帮助青年干部迅速进入角色;要持续深化“关键小事”调研攻关活动,引导青年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面对面交流中摸清群众急难愁盼,在实打实服务中增进鱼水深情。
以“实”为要,完善考核评价与激励保障。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建立以实绩为导向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要打好查处诬告与澄清正名、精准问责与容错免责、纠正有错与鼓励有为“组合拳”,让埋头苦干、默默奉献的青年干部有舞台、受尊重,让投机取巧、虚与委蛇的人没市场、受惩戒。同时,要畅通青年干部成长通道,坚持资源向基层倾斜,完善轮岗交流制度,让想干事的人“跑起来”,想观望的人“坐不住”,不作为的人“躺不下”。
以“爱”为本,加强关心关爱与心理疏导。对于青年干部在成长中出现的能力不足、方法不多等问题,组织上要多一些包容、多一些指导。要真心体谅基层干部的实际困难,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健康体检,为他们干事创业提供坚强后盾。要关心青年干部的生活疾苦,在子女入托、入学和老人照料等方面制定可行的关怀政策,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要开展文体联谊活动,为单身青年牵线搭桥,让青年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心头更暖、劲头更足。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党性,反映的是作风,也折射出成长的环境与路径。青年干部是事业的未来,引导他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需要从严要求的“管”,更需要真心实意的“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倾注热忱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期待广大青年干部能正确看待成长中的挑战,主动跳出“事务主义”的窠臼,把根扎在泥土里,把心贴在群众中,把绩放在实干上,在“十五五”新征程中,交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青春答卷。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刘祯周 张浩 崔凯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