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铁路工程施工中使用不合格建材,中铁大桥局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27 20:37:5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铁路局官网了解到,4月27日,其公示了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05号。据悉,被行政处罚的单位为中国中铁(601390.SH/00390.HK)旗下的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大桥局”)。

内容显示,2025年7月,中铁大桥局在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新建平凉至庆阳铁路工程施工中,存在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6年4月13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一项及《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类第130条“较轻”阶次之规定,责令中铁大桥局改正,给予罚款27441.26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及《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七类第130条“较轻”阶次之规定,对中铁大桥局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罚款1509.27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427845.2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袁敏,由中国中铁(601390.SH/00390.HK)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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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