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航班提前起飞10分钟”,不妨较个真

光明网    2026-04-27 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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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一名19岁大学生因为航班提前10分钟起飞,一纸诉状将海南航空告上了法庭。事情的起因是,这10分钟打乱了这名乘客“严丝合缝”的出行计划:他原本打算早上6点左右从广东深圳石厦站乘坐首班地铁,中途换乘一次,最迟6点50分抵达宝安机场,按照提前38分钟停止值机的规定,还能挤出12分钟完成值机,赶上这趟7点40分起飞的航班。然而,起飞前数日,航司通知将提前10分钟起飞,这意味着,他乘坐地铁赶飞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事后,在大学生向航司提出免费退改签或承担入住附近酒店费用均未果的情况下,正式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航司赔偿登机前一晚103.84元的住宿费并承担诉讼费用,案件正处在待审核立案状态。

看似不起眼的10分钟,对航司而言或许只是一次小小的航班调度,但对旅客而言,却可能意味着赶得上和赶不上的区别,以及造成整个出行规划的连锁反应;同样,这起“百元官司”看似微小,却也让公众看到了航空服务中一块权责关系模糊不清的地带:航空公司应当对提前多久起飞承担责任?航司相关免责规定与上位法发生抵触时,该如何判定?

这两个矛盾,正是本事件中争议的焦点。航司认为,航班时刻仅供参考,不构成合同组成部分;且根据该航司今年1月29日发布的最新一版运输总条件相关条款,提前10分钟属于正常航班,只有提前超过15分钟,才可以为乘客进行免费退改签。而乘客认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由于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为旅客办理改期或者签转,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变更费”。同时,哪怕航司内部的条款有效,其购票所使用的权益卡生效时间也早于条款发布时间,应当保留原有权利。

因而,法院判决结果将对规范行业类似问题,具有相当的判例价值。正如这位“较真”的大学生所说的:“今天是15分钟,明天会不会就延长到一个小时?会不会有更多航司效仿?”诉诸法律,无疑是在明晰底线。

民航是一个市场化程度极高的行业,航司自行约定服务条款也是情理之中。不过,人们默认,购票时显示的起飞时间就是航司给出的承诺,即便遭遇不可抗力需要调整,也应当辅以充分的信息告知,并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毕竟,双方的交易在出票的那一刻便已达成,而履约却要等到数日甚至数月之后。为填补从“交易”到“兑付”之间的不确定性,规则层面的等级序列有必要进一步厘清。而对于航司推出的各类折扣权益套餐,交易规则究竟以购卡时间为准,还是以当次购票时间为准,相关权益边界同样需要廓清。

除了安全,航班票价实惠和准时准点,是乘客的核心诉求。提升准点率,始终是民航乃至整个交通运输市场争夺消费者的关键筹码。如果一个航班时常任意变更起降时间,却始终给不出让消费者满意的解决方案,那么市场迟早会给出反馈。

同时,即使是每个普通人的生活日常中,法律也无处不在。当这位大学生,以自己的“较真劲”将社会问题带进司法视野,无论胜败,都有助于推动司法回应来完善相关规则。

(光明网)

责任编辑:周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