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权力观是建树政绩第一关丨学有道

学有道 |  2026-04-28 11:07:13 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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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正权力观是建树政绩第一关

□ 赵迎辉

核心观点

政绩观和权力观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简单来说,权力观是政绩观的前提和基础,影响着政绩观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政绩观是权力观在实践中的自然延伸和具体体现,反映了权力行使的落实程度和实际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观和权力观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简单来说,权力观是政绩观的前提和基础,影响着政绩观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路径;政绩观是权力观在实践中的自然延伸和具体体现,反映了权力行使的落实程度和实际成效。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会有什么样的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要端正权力观。广大干部需要切实领悟和践行“权为民所用”的理念,彰显权力的公共属性和服务本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知晓权力来处

把握“政绩为谁而树”的价值导向

正确的权力观是创造正确政绩的前提条件。只有坚持正确的权力观,知道权力从何而来,才能懂得权力该为谁所用,才能明白政绩为谁而树。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

这一对权力来源和本质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是“为民造福”。只有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摒弃私心杂念,不计个人升迁得失,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如果权力观出了问题,认为权力是靠个人能力、背景关系得来的,甚至将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那么所追求的“政绩”就必然会偏离为人民服务的轨道,走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甚至以权谋私。因此,广大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并忠实践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从人民利益出发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做到不负人民重托,不辱共产党人使命,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规范使用权力

校准“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标尺

正确权力观是创造正确政绩的“安全阀”。政绩的创造过程,本质上就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过程。能否坚持正确的权力观,依法依规行使权力,直接影响着政绩的具体内容和实践方向。一个干部创造了什么样的政绩,能清晰地反映出他是否真正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正确政绩观要求政绩要实,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要处理好短期效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工作落脚点,反对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和数据造假,这正是权力规范运行的必然要求和直接体现。

如果权力观出了问题,自以为手中有权就可以为所欲为,政绩观就会偏离正轨,创造出的所谓“政绩”越突出,可能造成的危害就会越大。实践证明,只有经得起法律和制度检验的政绩,才是群众真正受益的实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作为基本遵循,从源头上为权力运行设定轨道、划清边界,守好依法依规底线,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积极作为,真抓实干,从而创造出可持续、利长远的真业绩。

接受监督制约

划定“靠什么树政绩”的行为底线

正确权力观是创造正确政绩的“矫正器”。权力观关系着政绩的取得方式和实现路径,只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异化,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绩观偏差,确保政绩观始终指向“为民造福”这个终极目标。大量事实证明,政绩观问题与权力任性滥用密切相关,实践当中出现的各种政绩观错位现象,多数都跟权力行使不规范、权力监督不到位有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监督的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只有正确对待、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一切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科学决策,实干苦干,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确保政绩创造的全链条、各环节始终沿着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正确方向推进。既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责任追究体系,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为正确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制度保障。又要提高制度执行力,通过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等方式,紧盯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有效识别和纠正重显绩轻潜绩、重面子轻里子,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保证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从而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政绩之本,在于为民。广大干部必须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用正确权力观时刻校准政绩的思想坐标,方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造出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扎实业绩。

【作者系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政法部教授】

责任编辑:刘祯周 张浩 崔凯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