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第二个结合”,让传统为政智慧焕发生机丨学有道
学有道 | 2026-04-28 11:08:08 独家

坚持“第二个结合”,让传统为政智慧焕发生机
□ 赵庆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价值基点,其形成深受特定文化传统的影响。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主干,儒家所提倡的“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知行合一”等思想智慧,历经传承淬炼,构筑起中国传统政治伦理的基本框架。当下坚持“第二个结合”,让传统为政智慧在新时代焕发生机,将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重要的文化滋养与镜鉴参照。
价值之维
从“民为邦本”到“以人民为中心”
“为谁创造政绩”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儒家“民为邦本”的理念与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存在深层的逻辑契合,这一传统智慧的当代转化,为树立“为人民出政绩”的政绩观奠定了价值基础。
其一,都强调人民的重要性。
在民众地位问题上,早在《尚书》中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经典论述。孟子更是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点。“立君为民”是荀子民本思想的核心命题。“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这一论述将君主的存在价值完全锚定于为民服务之上,明确了“民本”而非“君本”的价值取向。
当然,儒家民本思想也存在历史局限,民本与民主并不相同。
民本观念下民众始终是被治理的对象,而非政绩的主体。而中国共产党的“以人民为中心”则建立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一基础之上,人民是政绩的创造者、享有者和评判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公仆对人民负责,天经地义。”正确政绩观应该坚持为人民出政绩,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其二,都注重人民的福祉。
在民生问题上,孔子提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要求统治者“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孟子的“仁政”学说中包含丰富的民生思想:一是“与民同乐”的政治理念。他要求统治者“乐民之乐”“忧民之忧”;二是“制民之产”的经济政策,因为“无恒产”容易“无恒心”;三是“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的具体主张。
古代民本思想虽然服务于封建统治的终极目的,但其对为民造福价值的肯定,为后世提供了超越性的精神资源。新时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民生为大,为群众多办实事,让群众可感可知;要聚焦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立场的坚持,也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创造性转化。
其三,都将民心向背作为政绩的评判标准。
孟子提出“得民心者得天下”的著名论断:“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君舟民水”是荀子最著名的比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由此推论:“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
“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古训与“衡量干部业绩好不好,关键要看老百姓口碑好不好”的现代理念一脉相承,正确政绩观要求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政绩评价标准。人民不只是政绩的被动受益者,更是政绩的主动评判者。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这意味着,新时代政绩观在继承“民为邦本”传统的同时,实现了从“为民做主”到“由民评判”的深刻转变。这要求建立真正回应民意的政绩评价机制。“民心”不再是抽象的合法性修辞,而是可操作、可检验的评判标准。

主体之维
从“为政以德”到党性修养
在政绩创造中,主体的素质至关重要。儒家对这一问题的思考,集中体现在“政者,正也”的命题上。“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所以,“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者的道德修养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加以把握,它们共同构成了正确政绩观的主体品格。
第一,“忠信笃敬”的品格要求。
“忠信笃敬”是儒家极为重视的四大品格,“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忠”强调内心之诚,是对自己的要求,指向内心的真诚无欺。“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要求为政者对待职事不懈怠、执行政务尽心尽力。“信”强调对外之诚,是对外的承诺,指向言行的表里如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笃”强调行之厚重,是行为的态度,意指笃实、厚重、坚持不懈。“敬”强调事之恭肃,是对待事务的态度,要求认真、谨慎、心存敬畏。
今天,党员干部仍然应该秉持“忠信笃敬”的品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忠诚于初心使命;言必信、行必果,以真诚赢得群众信赖;严谨求实、真抓实干,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样创造的政绩才是实打实的、经得起检验的,而不是“盆景工程”“数据注水”的虚假政绩。
第二,“清正廉洁”的底线意识。
“廉者,政之本也。”廉洁被视为为政的根本。孔子对“义利之辨”的论述,奠定了儒家廉洁思想的理论根基。孔子主张:见利思义,不义不取。“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对于为政者而言,“临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廉平之守,不可攻也。”孟子对廉洁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准。他认为:“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这一标准要求为政者不仅要远离不义之财,还要主动规避灰色地带,展现出更高的道德自觉。
在今天,廉洁不仅是不贪不腐,更强调克己奉公、淡泊名利。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与廉洁自律统一起来,没有清正廉洁的品格保证,所谓的“政绩”很可能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第三,公而忘私的崇高境界。
荀子要求“公义胜私欲”。贾谊在《治安策》中提倡“国而忘家,公而忘私”,指明了为国家、公义牺牲个人和家庭利益的崇高境界。
为政者“以何种心态”干工作直接决定政绩的性质与大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属性,是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对于中国共产党人而言,党性的最高体现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如果党性不强,就容易在工作中产生“私心”,把政绩视为个人升迁的资本,从而催生“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党性是辨别“真政绩”与“假政绩”的试金石,是抵御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思想堤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必定有我”,就是党性的生动体现。前者是境界,要求我们不计较个人得失;后者是担当,要求我们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因此,应该以党性修养涵养正确政绩观,不断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
实践之维
从“知行合一”到实干担当
中国传统思想历来推崇实干、反对空谈。《尚书•说命中》有言:“非知之艰,行之惟艰。”这句古训精准点出了认知与实践的普遍矛盾——知晓道理相对容易,将道理付诸行动才是真正的考验。
儒家思想对这一问题的回应,经历了从“知易行难”到“知行合一”的思想深化。孔子强调“敏于事而慎于言”,主张“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将“行”置于“学”之前。孔子本人就是实干的典范,他提出“仁”的学说后,周游列国十四年,历经磨难仍坚持传播仁学;晚年归鲁,又讲学授徒、整理典籍,将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荀子认为“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将实践视为认知的最终目标。“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强调行动是成就事业的唯一途径。至明代王阳明,更提出“知行合一”的著名命题:“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在他看来,认知与实践是高度统一的,真正的认知必然伴随自觉的行动,脱离实践的“知”是空洞的教条。
儒家知行合一的实践智慧,为实干担当精神提供了哲学根基。这一思想深刻揭示了政绩创造的内在逻辑: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只有将理念转化为行动,才能创造真正的政绩。
其一,正确政绩观需要实干精神。
马克思曾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习近平总书记也反复强调“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实现从“知道”到“做到”的转化,一是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把宏大的政策理念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行动,避免“拍脑袋决策”;二是需要科学决策、尊重规律,防止急功近利、盲目蛮干乱作为;三是需要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不搞“一阵风”式的运动,而是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
其二,正确政绩观需要担当精神。
“实干”往往需要“担当”。担当精神是在实干的过程中面对职责、困难或风险时,不回避、不推诿,主动迎上、敢于负责、善于作为的内在品格和行为准则;是“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自觉与勇气。它既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境界。“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请益,曰:‘无倦。’”也就是说,为政者在政治活动中要身先士卒、躬耕实践,做好表率,不辞劳苦。今天的党员干部在为人民出政绩的过程中,要敢于担“责”、担“难”、担“险”、当“先”,而不是遇到问题“甩锅”“躺平”,面对困难“爱惜羽毛”“精致利己”。
“以实干出政绩”既是对中国传统知行关系的继承,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运用,更是对新时代干部作风的根本要求。真正的政绩,写在坚实的大地上,写在人民的口碑里,写在历史的长河中。唯有实干担当,方能成就经得起检验的政绩。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刘祯周 张浩 崔凯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