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新薪相印”化干戈 工伤调解见实效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4-28 10:45:03原创
大众网记者 包欣悦 通讯员 赵昕渝 刘旭 淄博报道
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原本“针尖对麦芒”的双方当事人放下争议、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原告王某系被告处员工,在工作期间不慎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被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等各项费用14万余元。仲裁裁决作出后,双方先后向淄博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王某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昕渝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梳理案件脉络,在核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资发放等案件事实后,明确了双方争议核心。考虑到该类案件既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又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简单判决容易加深双方对立情绪、增加诉累。于是,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优先、柔性化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中,承办法官和调解员一方面向企业释明了规范用工、依法支付劳动报酬及工伤待遇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并结合类案向企业阐明依法履行用工责任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打消企业逃避赔偿责任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劳动者诉求,结合其实际伤情、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限等,引导原告合理调整诉求,体谅公司经营实际及偿付能力。

经过数轮的调解协商,最终双方对立情绪逐步化解,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分期支付王某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等各项费用共计11万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工伤赔偿纠纷的快速调解是淄博高新区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推动劳资双赢的一次生动实践。近年来,淄博高新区法院聚力打造“新薪相印”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品牌,旨在用更柔性的方式、更高效的路径,守护每一位劳动者的“钱袋子”,也帮助企业及时化解法律风险、重回发展正轨。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新薪相印”劳动争议多元解纷品牌建设,建立健全“人社+工会+法院+N”联动机制,妥善化解各类劳资纠纷,努力实现“劳有所得、伤有所赔”,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责任编辑:王雨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