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奖金激励优质内容创作,临沂出台文旅新媒体奖励办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28 10:15:53

近日,为有效激发新媒体平台传播潜力,凝聚多元创作力量,切实增强“好客山东 亲情沂蒙”城市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临沂文旅新媒体宣传奖励办法》,全年安排奖金总额100万元,面向全社会征集宣传临沂文旅的优质新媒体作品。

奖励对象全覆盖,要求明确具体

办法明确,奖励对象涵盖所有通过新媒体平台创作并发布临沂文旅相关内容的账号主体,包括公共机构与官方媒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媒体与内容机构、社会自媒体创作者、其他社会团体与组织,以及经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认定的其他有积极贡献的账号运营主体。申报奖励的账号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机构类账号原则上应完成平台官方认证,个人账号须完成实名认证。

作品须以宣传临沂文旅资源与产品为核心,主题可涵盖景区景点、山水胜景、文化传承、美食特产、非遗文创、时尚生活、旅游攻略等,重点提供实用的旅行线路、行程规划、体验分享等指南性内容。标题宜包含“临沂”“沂蒙”等地域关键词,图文或视频中须有对临沂文旅要素的说明。

发布平台包括商业类社交传播平台和主流新闻媒体融媒矩阵。作品发布时,商业类社交传播平台作品须加挂“#文旅临沂”及临沂文旅四季话题等四个话题中至少两个。鼓励创作者关注“临沂文旅”官方账号,积极参与相关主题活动。

三类奖项各具特色

月度创作奖每月限额5万元,分为“创作引领奖”和“创作投稿奖”。创作引领奖奖励1万元,要求账号粉丝数≥100万,每月限额2万元。创作投稿奖分四档:3000元(粉丝≥10万)、2000元(粉丝≥5万)、1000元(粉丝≥1万)、500元(粉丝≥1000),每月限额合计4.5万元。月度创作奖全年总限额60万元。

季度优质稿件奖每季度限额4.5万元,面向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官方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报刊版面等刊发的深度稿件,单篇全网阅读量/发行量≥2万或被至少1家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转载即可申报。奖励标准为一等3000元/篇、二等2000元/篇、三等1000元/篇,全年总限额18万元。

年度特殊贡献奖全年总限额22万元,综合考量内容持续性与质量、传播广度与深度、创新引领性、引流与转化实效、社会与文化价值等维度,表彰在临沂文旅品牌长效推广中发挥卓越作用的机构与个人。

申报流程规范透明

月度创作奖于次月5日16:00前申报,季度优质稿件奖于每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16:00前申报,年度特殊贡献奖于次年1月5日16:00前申报。评审结果在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平台公示5天,实行事后奖补,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办法强调,活动参与者应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不得存在侵权行为。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所有投稿作品享有在各平台及相关宣传活动中的永久使用权及二次改编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姜曼

责任编辑:姜曼